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销售,怎么处罚,有什么好的办法? 20

本年1月份注册了一个生产型企业,3月份开始采购设备,5-6月份开始生产配件。7月份开始组装整机,截止9月份共生产200多台整机,价值约40余万元,因刚投产比较忙,没来的及... 本年1月份注册了一个生产型企业,3月份开始采购设备,5-6月份开始生产配件。7月份开始组装整机,截止9月份共生产200多台整机,价值约40余万元,因刚投产比较忙,没来的及办许可证,9月中旬,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来人查,问到,没有许可证,目前正在调查取证,现在对方已经收集到证据,证明我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价值达40余万元,但还没下达处罚通知,请问我该怎么办?对方会怎么样处罚,如果处罚太多,我厂必将面临倒闭。另外,如果罚太多,我没钱付怎么办,能否关门而不需要被处罚? 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送礼?该送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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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项N
201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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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四十五条规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可以向当地质监部门提交请求减轻处罚申请和要求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

你靠关门来躲避处罚是不太现实的,因货值较大,此案可以移交公安部门或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的牵强谁懂
推荐于2017-09-12 · TA获得超过1.9万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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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产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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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河居士
2011-09-24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风河居士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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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认证咨询工作十年,专注产品认证,3C\QS\MA\.LA等国内外认证咨询工作现任旭正咨询公司总经理

向TA提问 私信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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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的要证明你的企业在试生产要提供你产品的监测报告,第二证明你企业正在办理生产许可证,第三证明你的产品未进行销售和使用 第四找到当时查你的同志进行沟通,如果找关系那就找当地质监局。或者市质监局。如有不明白可以联系我 。不知道你的产品是什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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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南烟云
2011-09-26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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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还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不用怕。你想的太多了,积极的去找他们,别干等着,杀人不过头点地的事儿,能怎么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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