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而换工种,工资会有变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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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发给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四级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75%发给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发给。
四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调整岗位使用属于非法用工。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四级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75%发给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发给。
四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调整岗位使用属于非法用工。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2020-09-09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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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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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国家关于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没有强制性的要求,现在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可以决定本单位的工资制度。
第二,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工资不能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只要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有效的。
第三,目前很多企业实行的是一岗一薪制度,在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如果不在原来的岗位,换新的岗位,是要根据新的岗位发放工资的。
第二,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工资不能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只要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有效的。
第三,目前很多企业实行的是一岗一薪制度,在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如果不在原来的岗位,换新的岗位,是要根据新的岗位发放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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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新岗位执行。理由是工伤给你补偿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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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单位怎么规定了,一般来讲岗位不同工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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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当然有变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职位,不同的工种工资都有所不同。你现在换的工作你可以向同行业打听下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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