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红旗的由来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同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报》等报纸发表征求启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初选委员会从收到的3012幅图案中选出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
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9月25日晚,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在关于国旗的讨论中,会议研究决定去除原设计稿中意识形态浓厚,且与苏联国旗相仿的镰刀斧头标志。最后形成以红色为底色,四小星拱卫大星的五星红旗方案。
毛泽东指出,五星红旗这个图案表现革命人民大团结,因此,又是团结,又是革命。
而《史记·天官书》中也提到:“五星分天之中,积于东方,中国利;积于西方,外国用(兵)者利。五星皆从辰星而聚于一舍,其所舍之国可以法致天下。”
这一设计满足了各个阶级,各文化,各民族人群对于国旗的需求和想象,因此得到了普遍的欢迎。
扩展资料:
规定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中,第四点规定:“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底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和政协主席团通过的制旗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长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
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旗杆套为白色,以与旗面的红色相区别。
礼仪
1、法规
1990年6月28日,中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于同日通过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该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旗法》不仅规定了国旗的制法、悬挂场合及悬挂方式,还强调了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因此每个公民与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2、升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为确保国旗的圣洁和完整,天安门广场上空的国旗基本上几天更换一面。每逢重大节日,必须更换新国旗。即使国旗不受损,悬挂的最长时间也不得超过1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这里的“应当”,就是“应该”和“理所当然”的意思。现实中,有些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怕麻烦、图省事,只见国旗“早晨升起”,不见“傍晚降下”,甚至一升起就任凭国旗经受风吹日晒雨淋,即使褪色、破损也不更换。
尤其是那些在建筑物高处升挂国旗的单位,“只升不降”更是普遍。类似行为不仅有损国旗的权威,更严重违反了国旗法相关规定,必须制止和纠正。
天安门广场的国旗旗杆最初是1949年开国大典上毛主席升旗时用的那根旗杆,高22米[6] 。由于升旗的系统是由电力控制,升旗这个差使理所当然地被交给了懂电的人。开国大典上,毛泽东站在天安门城楼上按下开关,国旗就升起来,那个开关就是由胡其俊所在的北京电力局设计的。因此,此后升旗的任务就由北京电力局负责。
1991年5月1日重新修建了国旗旗杆,高度达32.6米。 [6] 1991年,当国旗护卫队代替了国旗班负责升旗时,旗台进行了改造,已经不需要翻越护栏才能进入了。胡其俊用过的22米高的旗杆,如今变成了32.6米高,升旗的人数也从3个,变成了36个。
更换旗杆基于两种考虑,一是已站立了42年的国旗旗杆确实有些老化;二是天安门广场及长安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大雄伟的人民大会堂、中国国家博物馆和毛主席纪念堂修建起来了,旗杆的高度已明显显低,与之不相衬。
改建后的国旗杆基座颇有讲究,共分为三层:内层四周是高80厘米的汉白玉栏杆,东西两边各有2米宽的出入通道;第二层是环绕基座的2米多宽的赭色花岗岩带,象征“人民江山万代红”;第三层是5米宽的绿化带,四季常青,象征社会主义祖国欣欣向荣。国旗基座四周是用56个黄色铜墩连成的护栏,象征56个民族手拉手心连心,团结在国旗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当国旗在2分07秒的时间内降到国旗杆底座时,一名战士迅速用双手将国旗托住,而后另一名战士将旗面均匀地打成折叠状,此动作精确在13至15把之间。
中国的航空公司中只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可以在飞行器上喷绘中国国旗。
其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国旗的升挂使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出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以及边防哨所、海防哨所等处,均应每日太阳升起时升挂国旗。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政协地方委员会,应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以外,也应每日升挂国旗。在国家法定的节庆日,各级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都应升挂国旗。企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都可升挂国旗。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和大型文体活动,也可升挂国旗。
如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对国家、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逝世,应下半旗致哀。对于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也可以下半旗致哀。
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和对世界和平或人类进步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时,以及当发生了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务院决定。而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逝世时,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委员会或国务院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新中国成立前夕,负责研究草拟国旗、国徽、国歌、纪年、首都等方案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六小组,彭光涵当时担任第六小组的秘书。他记得,国旗图案的公开征集工作反响极为强烈,短短几天时间,就收到了全国各地寄来的2992幅国旗设计方案。 经过两次筛选后,38套国旗设计方案成功入围,曾联松设计的“红地五星旗”图案位列第32号。不过,在当时的设计原稿上,最大的一颗星里还带有镰刀、斧头的图案。当时,有人认为,这和当时苏联的国旗太像了,作为主权国家,我们的国旗图案一定要独立。于是,此类图案被否决了。 于是,大家让彭光涵去找毛主席汇报。毛主席看了几个方案都不太满意,就问彭光涵:你一直在搞这个事情,看还有没有什么好方案?彭光涵于是把“红地五星旗”的方案说了。 毛主席考虑之后,还是认为“红地五星旗”的设计好,并且提议,可以把代表含义改为“共产党领导下,我国人民的大团结”。这个办法得到了代表们的赞成。最终,去掉了镰刀和斧头图案的“红地五星旗”中选,并在改名为“五星红旗”之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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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4月23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国民党反动政权覆灭。在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国旗中的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星呈黄色,表示中华民族为黄色人种。五颗五角星互相联缀、疏密相间,象征中国人民大团结。每颗小星各有一个尖角正对大星中心点,表示了人民对党的向心之意。
电影《开国大典》(有相关资料)可以看看!!!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28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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