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定义在区间(-l,l)上的任意函数可以表示为一个奇函数和一个偶函数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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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小调守候
2011-09-27 · TA获得超过561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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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函数:
(f(x)-f(-x))/2
偶函数:
(f(x)+f(-x))/2
两个函数之和:
(f(x)-f(-x))/2 + (f(x)+f(-x))/2 = f(x)。
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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