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护照换发!
展开全部
护照换发申请
依据《护照法》规定,2007年1月1日前签发的护照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2007年1月1日后护照不再办理延期。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换发新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领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入北京前,已在外地办理过护照的人员,护照尚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户口迁入北京后,符合护照换发条件的,可以换发北京签发的护照。申请人除提交与首次申领护照相同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经与原签发地公安机关核查有关情况后方可签发新护照。
4、持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人员,护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如需换发,户籍在本市的申请人,除按照本市居民首次申领护照所提交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的,申请人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6、普通护照失效,按护照失效重新申领办理,同时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
7、换发护照申请受理后,原护照当即剪角作废退还本人。
绿野移民
2024-07-31 广告
2024-07-31 广告
快速移民-全方位解决各国移民问题选择绿野移民小国护照,国际知名品牌服务机构,无居住要求,点击免费获取资料。全程专业办理,正规合法移民入籍小国护照,绿野移民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绿野移民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