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迁证已经办理好了但是我又不想转户口了,请问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
不会有问题。只办了准迁证,但没有办理迁户籍的手续,对未来没有任何影响。不过,以后要迁户口,仍然要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准迁。因此,如果这次确实不想迁户口了,可以将准迁证一套资料带回开具准迁证的派出所,说明情况即可。
户口登记机关,对入户人所持的准迁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对不需要使用准迁证的迁移,迁出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要认真审查迁出理由是否充分和属实,必要时应直接向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征询意见,以免迁出后落不上户口。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因此,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落户
2023-08-26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