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追讨被拖欠已久的工程款

我在1997年分包了某建安公司的工程,所分包工程于1998年4月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并交业主使用。业主的工程款也全部结付总包方。我一直向总包方索要工程款,但没有结付。实在无果... 我在1997年分包了某建安公司的工程,所分包工程于1998年4月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并交业主使用。业主的工程款也全部结付总包方。我一直向总包方索要工程款,但没有结付。实在无果的情况下,于2004年2月25日起诉总包方。法院立案受理,到2006年12月12日庭审结束。但至今(2007年8月5日)一审判决还没下来。我不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审案期限是怎么理解。老百姓的诉讼怎么会这么难?求解。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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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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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5 · 理智说事,通俗讲法!说大家身边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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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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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案件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是六个月,有鉴定或其它特殊情况的要具体分析。
您说的是04年就起诉,至今无判决,情况确实特殊,可以向法院了解具体原因,如无合理解释,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对理由是否合理您无法判断的,可以找律师提供帮助。
icegenius
2007-08-05 · TA获得超过40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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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案期限最长12个月,你再耐心等等吧)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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