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税什么时候“从价计征”,什么时候“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扩展资料: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房产税在没有出租的情况下按照从价计征,如果在出租的情况下按照从租计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关于房产税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015-06-28 · 知道合伙人房产装修行家

知道合伙人房产装修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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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房租收入的,采用”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12%;
2、房产自建或者购买后自用的,采用”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1.2%。
房产出租的按从租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