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事业单位有的签劳动合同,有的签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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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律不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签订聘任合同,与单位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适用各省、市、自治区当地的“事业单位聘任合同管理制度”(各地文件的名称基本大同小异)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签订聘任合同,与单位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适用各省、市、自治区当地的“事业单位聘任合同管理制度”(各地文件的名称基本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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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误导了,首先聘用聘任就不一样,楼主问的聘用,楼下回答的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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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不管你签的合同是什么名字,只要涵盖并明确上述内容就是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有的签聘用合同是为了规避劳动纠纷的风险,想出了事一推了之,实际上是不可以的。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不管你签的合同是什么名字,只要涵盖并明确上述内容就是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有的签聘用合同是为了规避劳动纠纷的风险,想出了事一推了之,实际上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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