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汉市为例,江岸社保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居住在外地的我市离退休人员,持相关证件和社保关系所在区社保处邮寄的《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然后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协助认证手续,并在表格上加盖上述机构的公章,然后在15天内将表格寄回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处或单位,即可办理年审。
武汉市离退休参保人员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社保年审时,确实要求本人亲自到场。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更好核验,避免社保资金的流失。
扩展资料:
人社部2018年7月5日宣布,将把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作为加强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各地不得再要求参保人在规定时间段到指定地点或窗口进行集中认证。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全面取消集中认证,并不是不要认证了。首先,要全面开展信息比对认证服务。充分运用人社部门建立的全民参保登记库、持卡人员数据库、就医结算数据库、业务监测数据库等数据资源,按月开展数据比对,分析判断参保人的领取待遇资格。
同时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实现与人口管理、殡葬、就医等方面的数据比对,还要与乘坐飞机、高铁等实名验证场景进行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核实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退休后异地居住 社保年审成难题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领养老金取消“报到年审”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文件要求,长期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需要每年邮寄一份“协助资格认证表”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年审。
具体做法是:
在每年年底之前携带自己的身份证、退休证或遗属证(户口)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请求协助认证,并将盖有居住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印章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原件,寄回我局办理当年度的资格认证手续。
社保局将会及时对异地退休人员寄来的表格进行信息登记、汇总,并录入外地居住退休人员数据库,以确保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页上服务大厅的下载专区中下载。位置是“常用表格下载”→“二、社会保险”
→“17、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请问这个明寄回来,就直接寄到社保局吗?比如我父母是成都青羊区的户口,然后当初办理社保也是在青羊区社保局,也就是说,现在这个证明就寄给青羊区社保局吗?写谁收呢?还是说寄到户口所在社区的社保局吗?我们这里还有一个青羊区的XX街道分局,就是父母户口所在街道。
在你父母居住地街道办,有专门负责社保的工作人员,寄回给当地街道的这个负责社保的工作人员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