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成人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由高校自主规定的,各高校的规定有所不同,常见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
1、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75分;
2、毕业论文良或优;
3、非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其中,成人高考学生申请学位必须在毕业前申请,而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含专升本)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流程一般是登陆学校官网申请,然后准备好成绩单、照片、报名表等现场确认,等待学校审核,之后就可以收到学位了。
扩展资料:
学士学位相关
1、统招与成人学历的不同
统招本科生毕业获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第一学历,是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自考、成考、网络教育同属于继续教育系列,其学位是相同的,学位证书会注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属于第二学历。
2、电大学位
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生,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选修课70分及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论文答辩成绩为良(或以上)可申请由国家开放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
3、函授脱产
脱产、业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专升本)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现良好、论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补考累计少于四门、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4、远程教育
各大学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本科(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也可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人学士学位
关于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为了做好今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表1)
具体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含开放学院)
毕业时间
毕业时间为2010年12月或2011年6月的学生。
思想政治条件
无处分记录,无作弊记录。
课程条件
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
外语条件
已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注:课程平均分的计算方法,请查阅我院网站“学士学位专栏”中有关指南。
二、 申请手续
1. 2011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符合表1各项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在我院网站(h t t p://c c e.s c n u.e d u.c n)的“学士学位专栏”中点击“学士学位申报”,输入学号登录后,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绝对不能出错。
2. 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还需完成以下流程:
①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要求为180×240像素的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JPG文件),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一张,用于办理学士学位证书(即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见③的要求)。我们还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本科毕业证书相片进行对照,以确保为同一人。
②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非百分制的成绩(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
课程成绩
折算为百分制
++或满分
100
+4或优秀
99
+3或良好
89
+2或中等
79
+1或及格
69
免考
免考课程无需输入
③ 在10月17日至10月31日(周六、日除外)期间向我校主管院系的自考办送交如下材料:
a) 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b) 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一张(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相片需粘贴在其中一张申请表的“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
c) 本科毕业证书、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院系核对后,原件交还学生。
注:成人学历教育学生仅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即可,无需进行上述①②③的流程。
3. 各院系将在11月中下旬陆续进行资格审核,同学们可登录“学士学位申报”系统中查看审核结果,如有异议,须在11月21日~11月30日期间向相关院系提出。
三、 各院系及我院审核办理流程、时间安排
1. 各院系教务员工作流程:
① 及时向毕业班学生和各教学点传达本通知精神;
② 自考教务员于10月17日~10月31日收缴自考生的各项材料(注:收取学生材料时,请向学生明确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材料必须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③ 11月20日前,教务员必须完成初审工作,并到我院学历部领取打印好的“拟授予学位名单”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表”;
④ 12月8日前,各院系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对拟授予名单进行投票表决,在表决表上签章后交我院学历部;
2. 2011年12月,我院将协同校学位办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和上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 2012年1月,正式办理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办理完毕后,我院会在网站上另行通知,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届时可持有效身份证到所属院系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四、 其它事项
1. 自考生的资格审核(包括毕业情况、课程平均分、相片核对等)由院系教务员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逐一核对处理;成人教育学生的审核则由系统自动完成。
2. 有关院系的联系方式,可在我院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查阅。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