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查出右肝血管瘤5CM。一般公务员录取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的。如果是恶性肿瘤,不合格。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第三十七条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三十九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注:关于良性肿瘤的体检结论 《标准》条款未对良性肿瘤作出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良性肿瘤多生长缓慢,不侵犯邻近组织,不发生转移,对诊断明确,无相关症状,不影响脏器功能且不需要进行治疗者,一般应视为体检合格.但如果肿瘤发生在重要器官如纵隔,心脏,颅脑等,或肿瘤体积较大产生压迫,梗阻等症状,或易发生感染,肿瘤破裂等并发症,则这部分患者应及早到医院进行手术等治疗,参照《标准》的有关章节,作体检不合格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