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被查到会怎么处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处罚如下: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拓展资料:
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
通俗的讲: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没有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罚款。罚款为: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2000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2014-05-05
他罚我的款,凭什么啊,旁边有2家,后面 有6家,他们都不查,就罚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