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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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的“王老吉”之争*事件回顾:*1、 由于历史原因,1949年后王老吉品牌内地与海外分别属于不同公司所有。王老吉品牌的内地主人是国企广州医药集团。香港及海外品牌所有权归“王老吉”创始人王泽邦的后人王健仪所有。*2、1997年2月,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今广药集团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鸿道集团自当年取得独家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的使用权。*3、1997年后,香港鸿道集团成立加多宝公司负责王老吉在内地的生产和经营。*4、加多宝2002年销售额不及2亿元,2007年飙升到50多亿,尤其是2008年加多宝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1亿元的举动及营销推动,更令王老吉名声大振,当年加多宝销售额高达120亿元。*5、2010年11月,广药集团宣布,王老吉品牌价值被评估为1080.15亿元,广药集团绿色盒装王老吉借助红罐王老吉的势头,也在同一时期内出现销售暴增。*6、广药集团认为,2001年,时任该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在收了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的母公司)控制人陈鸿道300万元贿赂后,在此情况下签署的商标授权应该是无效的,所以给加多宝的租约是在2010年5月就到期。*7、最终广药集团收回了“王老吉”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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