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地域文化?

 我来答
匿名用户
2014-01-09
展开全部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形势下,各地对地域文化的研究极为关注,并把经济发展的着眼点放在了地域文化的开拓上,各地方兴未艾的旅游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酒文化、茶文化、建筑文化、宗教文化等等,都呈现出了强大的发展效益和潜力。这种把文化与经济紧密联系起来的思路和做法,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文化素养、提高了产品的文化含量和品位,从而增加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有学者提出,地域文化专指先秦时期中华大地不同区域的文化。有专家主张,地域文化专指中华大地特定区域的人民在特定历史阶段创造的具有鲜明特征的考古学文化。一些学者则将地域文化划分为广义和狭义,认为狭义的地域文化专指先秦时期中华大地不同区域范围内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广义的地域文化特指中华大地不同区域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时间上是指从古至今一切文化遗产。经过再三研究、反复探讨,多数与会专家学者认同“地域文化专指中华大地特定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

地域文化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长期形成的历史遗存、文化形态、社会习俗、生产生活方式等。

地域文化首先在于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一个地区与另一个地区在文化形态上的不同,才使得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呈现多样化,由于古代交通不便和行政区域的相对独立性,使各地的文化形态也具有了各自不同的风格,一地有一地的特点,如汉文化、关陇(三秦)文化、巴蜀文化、中原文化、松辽文化、吴越文化、荆楚文化、岭南文化等。

第二,地域文化形成过程的长期性。中华民族形成,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各地的文化形态也在几千年演化中形成各自的特点。一个地区历史遗存越多,它的地域文化就越发达。大多地域文化的命名就是源于二三千年之前的春秋战国时诸侯国名如上述的“秦”、“巴”、“蜀”、“荆”、“楚”、“吴”、“越”等,这些诸侯国虽然不存在了,但作为各自的文化形态却延续了下来,长期影响着这个地区的人们。

第三,地域文化具有相互渗透和包容性。任何形态的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尤其在我国古代,大多数时期是统一政权,各地人群的相互流动,自然使文化习俗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作为宗主区域的文化,自然就包容了外来的文化;尤其在几个文化区域的交汇地带,更形成了兼具几种地域文化特点的特色文化,如地处汉水上游的陕西汉中地区,就兼有北部的关陇文化、西部的氐羌文化、南部巴蜀文化、东部的荆楚文化的特点,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汉文化。第四,地域文化表现形式的广泛性。作为大概念意义上文化,它包含了从社会意识形态到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不同地域的人们,其生产生活习俗语言都表现出别处的不一样。

基于以上的思考,我们研究地域文化,既要立足于所研究的地域,又不能局限所研究的地域,要研究它的地域特点,又要研究它与相近地域文化的关联;既要研究作为“秦”、“巴”、“蜀”诸侯国时期的文化,研究它的历史渊源,又要研究其现时的表现形式;既要研究其表相的狭义的文化形式,又要研究深层次的、全方位的、决定与指导意识形态的文化内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纵向、横向、表层、里层深刻认识某个地域的文化特征,从而更好地去开发地域文化,为当地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现阶段,在利用地域文化发展旅游业、搞产品宣传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值得研究的现象:不少地方大力开发历史遗迹、历史名人活动的遗存,以及传统文化活动,发展旅游业;有的利用当地人文资源,命名企业及其产品,或者以此作为产品广告,拉动消费,等等,人们习惯把这种做法叫做“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种做法,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本是一件好事,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使文化同当地经济结合了起来,而且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在生活生产及娱乐中,接受了文化的熏陶,提高了全社会的文化素养,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事。

目前,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情况,就是一些地方在发展旅游和开发产品、宣传产品方面,不顾历史真实,根据道听途说或臆断,制造虚假的“历史遗迹”和人文 “资源”,有的妄拉历史名人,说某某人在此干过什么事,把纪念墓宣传成真墓,争某某名酒的祖产地,如有个地方把只有100多年生产历史的酒,宣传成有 3000年历史的“贡酒”等,以欺骗游客和消费者取得经济效益。这些做法一则使人(尤其是青少年)得到虚假的、不正确的知识,二则搞乱了历史的真面目,使后人无法了解当地历史真实的情况,无怪乎一些人在“历史遗迹”旅游后,发出 “是否真实”的疑问,或者大呼上当。

我们中华民族,有着悠久历史文化,无论在祖国的哪块地方,只要认真发掘,都能够挖掘出不少值得发扬光大、引人入胜的地域文化,因为地域文化的范畴是十分宽广的领域,如发生在特定地域的历史事件、历史遗迹、历史人物、传统生产工具、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习惯、风情民俗、服饰、民居、建筑风格、传统文艺形式、歌舞戏剧、宗教信仰,甚至自然景观、自然资源等,都是很好的可供开发利用的地域文化资源,如此丰富的资源(对某一地区而言,当然各有侧重),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无中生有地去搞那些并不真实的假“文化”以扰乱视听,遗患后世。

地方志如何反映当地的地域文化,这是摆在新一轮地方志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从地方志发展的历史来看,在我国古代,由于交通文化的相对封闭,县一级文人修志,资料缺乏,一些修志者不具备考证条件和功力,或者故意抬高家乡声望,所以把一些未经严格考核、不大准确的“史料”写进了当时的地方志书中,这已经为我们今日研究历史造成了混乱,旧志中的错讹往往使一些严肃的历史学家望而却步,不敢援引其中史料。笔者曾经接触过一个地方史专家,他说,“我从不相信旧志,有的修志的人往往不懂历史,妄拉名人,道听途说,主观臆断,所记述事实与历史差距太大。”在建国后第一届修志中,上述情况虽有所改变,但还存在许多考据不严、因袭旧志错误的地方。

目前,全国范围的第二届修志即将展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还是继续因袭错误,甚至制造新的谬误,这是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有的行政领导主张:编纂的志书口径必须与当前旅游、产品开发、发展经济相一致,不能按历史记载来写。这种想法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对于历史来说,却是不负责任的。

这里必须扩清几个概念:

第一,地域文化要宏扬,要为经济发展服务,但必须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不能以欺骗消费者的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志》属信史,“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少女”,必须坚持其真实性,准确性,不然就失去了编史修志意义,失去了地方志存在的价值;对旧《志》及新编《志》中的史实错误,必须坚决纠正,不能人云亦云,不能人为地制造和杜撰历史,即使它有可观的经济开发价值,也要坚决摈弃。

第三,把旅游、经济开发、广告宣传,与编修地方志工作严格区分开来。对前者,我们作为地方志工作者,虽有义务著文阐清历史真实情况,但无权也无法干涉;对后者,即我们所从事的职业本身,必须坚持“史德”、“史识”,秉笔直书,维护历史的真实性,也就是维护地方志的历史地位。今日的地方志如果随世俗随商家的需要任意涂抹,后人何以为据研究一方历史?一部地方志,本来就是地域文化的集大成者,真实地反映好当地各方面的大文化状况,记述好本地地域文化与其它地域不同之处、特色之点,并且很好地读志用志,完全能够很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开发和建设,又何必弄虚作假,搞虚假“文化”呢!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