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口蹄疫灭活疫苗
2019-02-22 · 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大型综合出版社
(1)猪口蹄疫灭活疫苗(O型,Ⅰ)
本疫苗系用猪口蹄疫O型病毒(强毒株)接种BHK-21或IBRS-2细胞系培养,收获病毒培养物经二乙烯亚胺(BED)灭活后,加矿物油佐剂混合乳化制成。本疫苗为乳白色或淡红色乳状液。经贮存后,允许在疫苗瓶中的乳状液之液面上有少量油相析出,摇之即呈均匀乳状液。用于预防猪O型口蹄疫。免疫期为6个月。
[用法用量]耳后部肌内注射接种。10~25千克重的猪每头1毫升;25千克以上的猪每头2毫升。
[注意事项]①本品在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②本疫苗只用于接种健康猪。怀孕后期(临产前1个月)的母猪、未断奶仔猪禁用。
③用时使疫苗温度升至室温,并充分摇匀。启封后应当天用完。
④本疫苗切勿冻结,冻结后的疫苗严禁使用。
⑤疫苗宜用冷藏运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⑥炎热季节接种时,应选在清晨或傍晚进行。
⑦注苗用具和注射局部应严格消毒,每注射1头猪更换1次针头。注射时,进针要达到适当深度(肌肉内)。
⑧曾接触过病畜的人员,在更换衣服、鞋、帽和进行必要的消毒之后,方可参与疫苗注射。
⑨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引起家畜产生不良反应,如接种部位肿胀,体温升高,减食或停食1~2日,之后反应会逐渐减轻,直至消失。因品种或个体的差异,少数猪可能出现急性过敏反应(如焦躁不安,呼吸加快,肌肉震颤,鼻出血,口角流沫等),甚至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部分妊娠母猪可能流产。建议及时使用肾上腺素等药物,同时采用适当的辅助治疗措施,以减少死亡。因此首次使用本疫苗的地区,应选择一定数量(约30头)猪进行小范围试用并观察,确认无不良反应后方可扩大接种面。
⑩接种后剩余疫苗、空瓶、接种用具等应消毒处理。
(2)猪口蹄疫灭活疫苗(O型,Ⅱ)
本疫苗系用猪口蹄疫O型病毒(OZK/93)接种BHK-21细胞系培养,收获病毒培养物经二乙烯亚胺(BED)灭活后,加矿物油佐剂混合乳化制成。本疫苗为乳白色或淡红色乳状液。经贮存后,允许在疫苗瓶中的乳状液之液面上有少量油相析出,摇之即呈均匀乳状液。用于预防猪O型口蹄疫。接种后15日产生免疫力,免疫期为6个月。
[用法用量]耳后部肌内注射接种。10~25千克重的猪每头2毫升;25千克以上的猪每头3毫升。
[注意事项]①本品在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②本疫苗只用于接种健康猪。怀孕后期(临产前1个月)的母猪、未断奶仔猪禁用。
③用时使疫苗温度升至室温,并充分摇匀。启封后应当天用完。
④本疫苗切勿冻结,冻结后的疫苗严禁使用。
⑤疫苗宜用冷藏运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⑥炎热季节接种时,应选在清晨或傍晚进行。
⑦注射疫苗用具和注射局部应严格消毒,每注射1头猪更换1次针头。注射时,进针要达到适当深度(肌肉内)。
⑧曾接触过病畜的人员,在更换衣服、鞋、帽和进行必要的消毒之后,方可参与疫苗注射。
⑨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引起家畜产生不良反应,如接种部位肿胀,体温升高,减食或停食1~2日,之后反应会逐渐减轻,直至消失。因品种或个体的差异,少数猪可能出现急性过敏反应(如焦躁不安,呼吸加快,肌肉震颤,鼻出血,口角流沫等),甚至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部分妊娠母猪可能流产。建议及时使用肾上腺素等药物,同时采用适当的辅助治疗措施,以减少死亡。因此首次使用本疫苗的地区,应选择一定数量(约30头)猪进行小范围试用并观察,确认无不良反应后方可扩大接种面。
⑩接种后剩余疫苗、空瓶、接种用具等应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