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分哪几种啊?各自的优缺点是什么?
博弈论分类较多,如下:
1、一般认为,博弈主要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
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的区别在于相互发生作用的当事人之间有没有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如果没有,就是非合作博弈。
从行为的时间序列性,博弈论进一步分为静态博弈、动态博弈两类:静态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参与人同时选择或虽非同时选择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先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动态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参与人的行动有先后顺序,且后行动者能够观察到先行动者所选择的行动。
通俗的理解:"囚徒困境"就是同时决策的,属于静态博弈;而棋牌类游戏等决策或行动有先后次序的,属于动态博弈。
2、按照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了解程度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完全博弈是指在博弈过程中,每一位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收益函数有准确的信息。
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如果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收益函数信息了解的不够准确、或者不是对所有参与人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收益函数都有准确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博弈就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3、以博弈进行的次数或者持续长短可以分为有限博弈和无限博弈。
4、以表现形式也可以分为一般型(战略型)或者展开型
5、以博弈的逻辑基础不同又可以分为传统博弈和演化博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博弈论
博弈主要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
1、合作博弈
(1)现实中的协议或契约可能是部分可强制执行,而另一部分不能强制执行。一些局中人可达成契约,另一些人却不能够达成契约。在实施过程中,其中有若干步可执行,其余的则不可执行。于是,实际生活中的博弈大多处于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之间。
(2)合作博弈具有序列渐进结构。
(3)合作博弈所反映的现实经济问题具有不完全信息。
2、非合作博弈
在一个博弈过程中,无论对方的策略选择如何,当事人一方都会选择某个确定的策略,则该策略被称作支配性策略。
如果两个博弈的当事人的策略组合分别构成各自的支配性策略,那么这个组合就被定义为纳什平衡。一个策略组合被称为纳什平衡,当每个博弈者的平衡策略都是为了达到自己期望收益的最大值,与此同时,其他所有博弈者也遵循这样的策略。
扩展资料
纳什平衡可以分成两类:“纯战略纳什平衡”和“混合战略纳什平衡”。
要说明纯战略纳什平衡和混合战略纳什平衡,要先说明纯战略和混合战略。
所谓纯战略是提供给玩家要如何进行赛局的一个完整的定义。特别地是,纯战略决定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要做的移动。战略集合是由玩家能够施行的纯战略所组成的集合。而混合战略是对每个纯战略分配一个机率而形成的战略。混合战略允许玩家随机选择一个纯战略。
混合战略博弈均衡中要用概率计算,因为每一种策略都是随机的,达到某一概率时,可以实现支付最优。因为机率是连续的,所以即使战略集合是有限的,也会有无限多个混合战略。
当然,严格来说,每个纯战略都是一个“退化”的混合战略,某一特定纯战略的机率为1,其他的则为0。
故“纯战略纳什平衡”,即参与之中的所有玩家都玩纯战略;而相应的“混合战略纳什平衡”,之中至少有一位玩家玩混合战略。并不是每个赛局都会有纯战略纳什平衡,例如“钱币问题"就只有混合战略纳什平衡,而没有纯战略纳什平衡。
不过,还是有许多赛局有纯战略纳什平衡(如协调赛局,囚徒困境和猎鹿赛局)。甚至,有些赛局能同时有纯战略和混合战略平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博弈论
零和博弈和正和博弈。
博弈论运用的前提一般有个假设,主体A与B,并且其中无论是A还是B,为了让任何一方所做的选择得到最大化利益,都会影响到另一方须影响另一方的决策。
其中零和博弈中,双方都希望自己能够获取最大收益,阻止对方获得任何收益。
优点显而易见,利己性,缺点是对方收益为零,所得收益会等于 丧失了与对方建立起来的信任和联系。至于大于还是小于关系来讲因人而异。(与我个人而言,信任是建立在利益价值之上的东西,存在信任标尺这一说法)
正和博弈,双方都参与并且会为对方考虑,促进整体利益最大化。缺点就是 如何保证对方不会背叛。看清对方是否清楚游戏规则,正和博弈更有利于彼此发展。
关键还是要有信任标尺。
我说的是演化博弈== 更深一层的分类
推荐于2017-09-11 · 知道合伙人养生行家
知道合伙人养生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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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主要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的区别在于相互发生作用的当事人之间有没有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如果没有,就是非合作博弈。
从行为的时间序列性,博弈论进一步分为静态博弈、动态博弈两类:静态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参与人同时选择或虽非同时选择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先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动态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参与人的行动有先后顺序,且后行动者能够观察到先行动者所选择的行动。通俗的理解:"囚徒困境"就是同时决策的,属于静态博弈;而棋牌类游戏等决策或行动有先后次序的,属于动态博弈
按照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了解程度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完全博弈是指在博弈过程中,每一位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收益函数有准确的信息。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如果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收益函数信息了解的不够准确、或者不是对所有参与人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收益函数都有准确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博弈就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经济学家们所谈的博弈论一般是指非合作博弈,由于合作博弈论比非合作博弈论复杂,在理论上的成熟度远远不如非合作博弈论。非合作博弈又分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与上述四种博弈相对应的均衡概念为: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subgame perfect Nash equilibrium),贝叶斯纳什均衡(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perfect 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
博弈论还有很多分类,比如:以博弈进行的次数或者持续长短可以分为有限博弈和无限博弈;以表现形式也可以分为一般型(战略型)或者展开型;以博弈的逻辑基础不同又可以分为传统博弈和演化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