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苏州教育局对外来工子女上学有哪些资料才能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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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有稳定居住地、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一年以上(凭居住证和工作证明为依据)为入学依据。
根据《2014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在辖区内居住并符合“三个稳定”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学生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安排至公办小学、初中就读。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就近免试入学地段学校;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实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具体要问你所在区的教育局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http://www.zfxxgk.suzhou.gov.cn/sjjg/szsjyj/201405/t20140515_385666.html
根据《2014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在辖区内居住并符合“三个稳定”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学生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安排至公办小学、初中就读。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就近免试入学地段学校;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实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具体要问你所在区的教育局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http://www.zfxxgk.suzhou.gov.cn/sjjg/szsjyj/201405/t20140515_385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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