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我国确立了哪两项政治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我国建立起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基本框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
这样一套政治制度安排,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中越来越发挥出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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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诞生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日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各方意见。
既能充分反映人民意愿,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又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效率办成事的政治优势,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的统一意志和行动,实现了民主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保证了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实现,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
政治制度:基于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进一步民主化的标志,为加强我国人民民主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初步奠定了基础,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团结各阶级、各阶层力量,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实现社会主义改造方面都发挥了作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满足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愿望,对实现民族平等,保证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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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
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问题,则由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的处理。这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