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症、并发症、继发症的概念、区别及举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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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y青衣
2011-10-12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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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如消化性溃疡可能有幽门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并发症;另一种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由患一种疾病合并发生了与这种疾病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如激光脱毛后可能有局部红肿、疤痕色素沉着、皮肤热损伤、毛囊炎等并发症。
合并症是指合并发生几种疾病,而这几种疾病间没有因果关系。例如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合并乙型肝炎等。
继发症是指与原发疾病相继发生的疾病,例如高血压,它有原发性高血压和继发性高血压之分,由其他原因引起的高血压就是继发性高血压。
自己总结的加参考后的,希望能对你的理解上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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