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纠纷
起因:两店之间有块玻璃,5日早上我出来上班看见隔壁两夫妻在那铲他们那半的涂层,从我们这边看就是玻璃花花的。于是我就进店里把事情告诉我阿姨和我妈,她们就去问下情况(老板你们...
起因:两店之间有块玻璃,5日早上我出来上班看见隔壁两夫妻在那铲他们那半的涂层,从我们这边看就是玻璃花花的。于是我就进店里把事情告诉我阿姨和我妈,她们就去问下情况(老板你们这样刮开是做什么,他就回了句是你们装的吗,我店里爱怎么弄怎么弄,我阿姨就说行你那边爱怎么弄就怎么弄,我这边也爱怎么弄就怎么弄,到时拿纸贴了)一会隔壁老头就拿着铲玻璃的铲子冲到我们店里来。我就说老板这样两边都不好看,于是他就拿着小铲子冲着我来。我爸他们就拦着他,告诉他不要吵了咱们有事好好说,先回去吧。老头还是不听一直想冲进来,(嘴上一直说想打架是吧)我爸就拦着他往外走。在拦的过程中隔壁老板打了我爸一拳,我爸没还手,把他拉到门外,他就咬了我爸一口。于是我爸就打了他一下,老头就还手了,隔壁老板娘也上前打我爸了。我看了就跑出来踢了老头一脚,他和我爸摔倒了,我就把我爸拉开了,老头起来了就拿起气水瓶想砸人。后来就被分开了。事发时是9点多,后来老头11点多还跑到店里来关我们的气瓶,拉空调线。民警也看见了。可是到今天他还在医院躺在医院说把他打的怎样怎样。说什么验伤是轻伤,他们医院有人,我们不信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求大虾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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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他们打上门来,你们属于自卫,凭什么要你们承担侵害责任,先请派出所做治安调查和处理,注意一定要表现主动遵守社会治安管理的态度,争取派出所的同情和支持,这样他们的索赔即使打官司到法院也不一定赢。当然即使最后有关部门判你们赔了一点(因为毕竟你踢了他这个老年人一脚),那就赔吧,反正他也获得了应得的警告。今后在此类问题发生时再策略些,让公安和法院对侵权的责任判定更容易些。
两店之间的玻璃可能是房主安装的吧,向房主反映要求保持视觉隔断以便经营,由房主解决铺面的问题要好些。
两店之间的玻璃可能是房主安装的吧,向房主反映要求保持视觉隔断以便经营,由房主解决铺面的问题要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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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发一份民事起诉状吧。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甲,男,汉族,出生,住*******
原告:A,女,汉族,出生,住*********。
被告:乙,男,汉族,出生,住**********。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
请求事项
一、请判令由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损失59530元;
二、请判令由被告乙和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共同赔偿两原告其余损失共计55768.41元;
三、请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两原告系夫妻关系。
2008年1月15日晚,被告乙驾驶丙所有的浙******号大中型拖拉机,从北城街道竹岭村电线厂驶往同村工艺品厂工地,19时50分许,自东往西沿马杜线行驶至工地对出路段左转弯时,与对向由原告甲驾驶、后座乘坐原告A的浙******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2008年1月28日,*********交警大队作出*公交认字(2008)第00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乙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甲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A无责任。案经***********交警大队调解无果,***********交警大队已于2009年9月15日作出第**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经了解,被告乙驾驶的浙******号大中型拖拉机系丙所有,并且已向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保单号为(浙)***************。经台州市博爱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甲构成二个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两原告即被送往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中:甲的医疗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38415.6元、A的医疗等费用为共计人民币13079.3元,合计人民币151494.9元(明细清单附后)。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乙应赔偿两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由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对上述费用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事故中被告乙负主要责任,原告认为被告应承担90%的赔偿为宜。事故发生后,被告乙共给付原告赔偿款合计27000元,余款经原告催讨无果。
为维护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恳请支持诉请为盼。
此致
台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甲,男,汉族,出生,住*******
原告:A,女,汉族,出生,住*********。
被告:乙,男,汉族,出生,住**********。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
请求事项
一、请判令由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损失59530元;
二、请判令由被告乙和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共同赔偿两原告其余损失共计55768.41元;
三、请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两原告系夫妻关系。
2008年1月15日晚,被告乙驾驶丙所有的浙******号大中型拖拉机,从北城街道竹岭村电线厂驶往同村工艺品厂工地,19时50分许,自东往西沿马杜线行驶至工地对出路段左转弯时,与对向由原告甲驾驶、后座乘坐原告A的浙******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2008年1月28日,*********交警大队作出*公交认字(2008)第00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乙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甲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A无责任。案经***********交警大队调解无果,***********交警大队已于2009年9月15日作出第**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经了解,被告乙驾驶的浙******号大中型拖拉机系丙所有,并且已向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保单号为(浙)***************。经台州市博爱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甲构成二个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两原告即被送往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中:甲的医疗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38415.6元、A的医疗等费用为共计人民币13079.3元,合计人民币151494.9元(明细清单附后)。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乙应赔偿两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由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对上述费用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事故中被告乙负主要责任,原告认为被告应承担90%的赔偿为宜。事故发生后,被告乙共给付原告赔偿款合计27000元,余款经原告催讨无果。
为维护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恳请支持诉请为盼。
此致
台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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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实习律师,很高兴为你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之间也就是有点小纠纷,对方年龄大了,安慰安慰,协商协商,都是邻居,还在一块做生意,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没必要把关系搞这么紧张,对双方都不好。
至于你说的他有医院的轻伤证明,他如果真闹到法院,你们可以对这个轻伤鉴定提出异议嘛,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医院也可以指定鉴定机构做鉴定,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只要你没把他怎么着,总是有公平存在的。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之间也就是有点小纠纷,对方年龄大了,安慰安慰,协商协商,都是邻居,还在一块做生意,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没必要把关系搞这么紧张,对双方都不好。
至于你说的他有医院的轻伤证明,他如果真闹到法院,你们可以对这个轻伤鉴定提出异议嘛,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医院也可以指定鉴定机构做鉴定,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只要你没把他怎么着,总是有公平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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