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中国受外国侵略和欺辱的事件
1840-1841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
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美签订《天津条约》
1894-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签订《马关条约》
1900-1901年八国联军,签订《辛丑条约》
1、《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①割让香港岛。
②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③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④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⑤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2、《中美天津条约》原称《中美和好条约》于一八五九年八月十六日在直隶北塘交换批准。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美国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订 立的不平等条约。
1858年(咸丰八年)6月18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在天津签订。共三十款,主要内容:
①清政府倘准 许其他国家公使驻北京,应准美国一律照办。
②增开潮州、台湾(台南)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潮州口岸设在汕头)。
③耶稣教教士可以自由传教。
④扩大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即:清政府给其他国家的特权,“无论关涉船只海面、通商贸易、政事交往等事情”,美国得“一体均沾”。
⑤确定领事裁判权。
3、根据《马关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4、《辛丑条约》共有12款,另加19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
①中国对各国赔款,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
②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③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④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⑤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
⑥惩办“首祸诸臣”。
⑦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⑧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
扩展资料;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中美天津条约》的签订,是美国对中国主权的进一步破坏。在该条约的签订过程中,美国利用英、法武装侵略给清政府造成的困境,不费一兵一卒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自己的侵略要求。
通过这个条约,美国获得了远比《望厦条约》更广泛的侵略权益,同时以周详严密的片面最惠国条款,坐享英、法等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攫取的一切特权。《中美天津条约》既是美国对中国主权进行粗暴践踏的历史罪证,也是美国推行合作侵华政策的典型产物。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与此同时,条约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辛丑条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1、1840-1841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
2、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美签订《天津条约》。
3、1860年-咸丰十年,火烧圆明园。
扩展资料: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地位的最终形成。
《辛丑条约》确定的巨额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清政府不堪负担,只得允许各地增加各种税捐,把赔款负担转嫁到全国人民头上,并指定各省分摊赔款数目,最多的江苏、四川、广东分别摊赔250万、220万、200万两,其次江西、浙江各摊140万两,湖北、安徽也分摊到120万、100万两,其余的省分摊30万至90万不等,最困难的贵州也摊到20万两,总计各省每年共摊赔1880万两。
《辛丑条约》签订后,在赔款之外,帝国主义各国也加紧了对中国其他形式的掠夺和控制。它们除继续在中国遍设各种工厂外,还进一步夺取筑路和开矿的权利,用直接投资和高利贷两种方式把持中国铁路、矿山。
到1911年(宣统三年)为止,中国已修成的铁路总长为9292 公里,其中有40%是控制在列强手中。另据统计,至清末,帝国主义国家已经控制了中国煤矿机器开采量的90%以上,而中国的铁矿生产则全部被帝国主义所控制。
在航运业、棉纺业、造船业、烟草业、金融业等方面,帝国主义的投资也迅速增加。帝国主义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渗透和控制,把中国进一步推向了殖民地的深渊。
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 中英美 签订《天津条约》
1894-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 签订《马关条约》
1900-1901年八国联军 签订《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