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针对主席团 部长 副部长 干事详细制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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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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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考核原则:
  一、考核对象我校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我们干部、成员品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于100分者给予奖励,凡一学期内出现60分以下为留会察看,若低于50分者开除会籍;
  五、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常务副秘书长负责,并交上团委做统计工作。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团委、学生委员会、主席团互相监督;各部部长考核由秘书处负责执行,主席监督,各部干事的考核由相应正副部长执行;
  六、考核时间为委员内部、各部门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七、考评结果公开,并时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八、附考评表一张;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制度由四个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值班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一)思想考核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思想基础,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6、能时时关心国际形势、国家大事,关注中央的每次会议,认真学习每一个文件并及时向团委提交思想汇报者加2分。
(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
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一次扣2分;
  4、值日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违者扣1分;
  5、值日人员迟到者扣0.5分。
  6、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
三次或缺席二次者,本人本学期不具评奖评优资格,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
  7、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
(注:值班考核由秘书处直接监督)
(三)部门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门内以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综合考核
  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每次扣5分。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若被点名批评者扣5分,若被严重警告者扣8分;若被记大过者扣12分,若被留校察看者扣20分;
  3、例会或工作凡有请假者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由主管部长或主席签名;违者扣2分。
(五)嘉奖方面
  1、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4、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5、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
  10、学生委员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11、在班级中德育量化考核分达到100分者,学生会中加5分。
  12、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校级加5分/次,区级加10分/次,市级加15分/次,省级以上 20分/次;

测评方法
  学生会委员内部、各部门每月一次小测评,每次测评分下面几种:
  个人自评:
  每个委员、干事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对自己进行自评。
  负责人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委员内部由主席、秘书长评议,各部门由部长进行评议。
  团体测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委员内部投票评出前6名,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投票评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过6名。前6名依名次在基础分加4分。(考虑到工作量太大,其他的给予基础分70分。)
  注:各部门把每次评比的结果由秘书处收集,交给团委统计、整理,学期末对每月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测评,并得出测评结果。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并学生干部鉴定表报送院学生会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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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e6d66
2012-02-23 · TA获得超过6.3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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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自己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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