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100台手机从香港过关会不会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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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海关的有关要求:中国居民旅客可以免税携带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获取的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入境,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依法征税。而此前我国实行的出入境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一定数量的大件物品(如电冰箱、电视机等)的规定也即行取消,旅客携带的物品全部从价征税。
衡量商品价值的依据就是商家出具的正规发票。如果没有商业发票,或者商业发票显示的价格与海关估价相差五倍,则仍将以海关估价为准。而此前我国实行的出入境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一定数量的大件物品(如电冰箱、电视机等)的规定也即行取消,旅客携带的物品全部从价征税。
如果居民旅客从境外带回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因其完税价均为5000元,根据要求应向海关申报,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要求予以征税。
进境申报单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5000元的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超过2000元的物品。出境申报单填写内容包括: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超过2000元的人民币现钞,或者5000美元外币现钞。
为保险起见,即便是5000元左右的电脑也需申报。如果不申报,在入境时被抽查到将被没收、罚款或补征税。而个人携带5万元以上物品、公司人员携带25万元以上物品没有报关的,将按走私罪处理,其他普通物品按规定进行征税。
规定中所说的“进境旅客携带的物品价值”并非指商品的价格,而是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准。比如,在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上明确规定,“微型计算机———便携式”每台的完税价格为5000元。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型号、什么品牌的笔记本电脑,海关都认定其完税价格为5000元。根据这份“完税价格表”,一台旁轴取景数码照相机的完税价格为2000元;一部手持移动电话的完税价格为2000元;一瓶普通香水的完税价格为100元;除了三角钢琴和超大电冰箱外,几乎所有物品的完税价格都小于5000元。税率根据商品品类不同分为10%、20%、30%三档,家电、数码产品的税率大多为20%。
如果所带物品超过5000元限值,如何计算所缴税款呢?所缴的税款应为超出规定总值的那一部分乘以税率。例如在境外获取了一个总值为10000元的数码产品,理论上应支付税款为:(10000-5000)×20%=1000元。
申报之后,按照旅客填写内容的不同,设“红色”和“绿色”两个通道通关,红色通道也称“申报”通道,是指须经过海关履行检查和检验手续后,方可放行的通道。选择红色通道的旅客,须向海关出示本人证件和《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绿色通道也称“无申报”通道或“免验”通道,是指旅客携带无须向海关申报的物品或只出示申报单或有关单证后即可放行的通道。
按照规定,享有免验礼遇人员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的旅客可以免于申报。免验礼遇人员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率领的党、政代表团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政党领袖所率领的代表团及其随行人员;我常驻国外代表机构的,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公署特派员、副特派员;重要的外国代表团或代表;持有我国驻外签证机关给予外交签证的外交官,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的正、副代表,助理代表以及其他外籍人员。
除了“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人员”外,从航空口岸出入境的每个成年旅客都应该填写申报单。未满16周岁旅客的行李物品可由随行成人在同一张《申报单》上进行申报,如该旅客无成人同行,则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
那么海关制定的5000元这个额度,是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市面价格总值5000元呢?不是的。据了解,5000元这个额度是海关方面根据海关法审定的完税价格总值,而不是按照商场开的发票总值计算。例如市面购买一部数码相机需要5000元,而海关规定数码相机完税价格为2000元,由此看来购买一台数码相机并不超过海关额定的完税价格总值5000元收税界限,所以是不用收税的。但如果你同时还购买了诸如服装、化妆品等产品,那么就需要好好计算完税价格总额了。
其实,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在境外购买3C产品都需要交纳一定的税额,只不过是“标准”不同罢了。在新税收政策之前,我国海关实行的是按“量”收税政策,而现在,海关实行的是按“价”收税政策。所以,喜欢到境外购买自用物品的旅客就得好好“盘算”一下了。假如您在境外要购买超过5000元的3C产品,就得好好“盘算”在境内外购买,到底怎么样“划算”?例如,在境内买三部数码摄像机需要人民币15000元,而在境外则需要人民币14000元。根据海关的完税价格,境外购买的三部数码摄像机则是人民币15000元,超过海关额定的价格10000元,按照电子产品20%的税率,需要缴纳2000元的税额,那么一共得花16000元。那就不“划算”
衡量商品价值的依据就是商家出具的正规发票。如果没有商业发票,或者商业发票显示的价格与海关估价相差五倍,则仍将以海关估价为准。而此前我国实行的出入境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一定数量的大件物品(如电冰箱、电视机等)的规定也即行取消,旅客携带的物品全部从价征税。
如果居民旅客从境外带回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因其完税价均为5000元,根据要求应向海关申报,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要求予以征税。
进境申报单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5000元的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超过2000元的物品。出境申报单填写内容包括: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超过2000元的人民币现钞,或者5000美元外币现钞。
为保险起见,即便是5000元左右的电脑也需申报。如果不申报,在入境时被抽查到将被没收、罚款或补征税。而个人携带5万元以上物品、公司人员携带25万元以上物品没有报关的,将按走私罪处理,其他普通物品按规定进行征税。
规定中所说的“进境旅客携带的物品价值”并非指商品的价格,而是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准。比如,在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上明确规定,“微型计算机———便携式”每台的完税价格为5000元。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型号、什么品牌的笔记本电脑,海关都认定其完税价格为5000元。根据这份“完税价格表”,一台旁轴取景数码照相机的完税价格为2000元;一部手持移动电话的完税价格为2000元;一瓶普通香水的完税价格为100元;除了三角钢琴和超大电冰箱外,几乎所有物品的完税价格都小于5000元。税率根据商品品类不同分为10%、20%、30%三档,家电、数码产品的税率大多为20%。
如果所带物品超过5000元限值,如何计算所缴税款呢?所缴的税款应为超出规定总值的那一部分乘以税率。例如在境外获取了一个总值为10000元的数码产品,理论上应支付税款为:(10000-5000)×20%=1000元。
申报之后,按照旅客填写内容的不同,设“红色”和“绿色”两个通道通关,红色通道也称“申报”通道,是指须经过海关履行检查和检验手续后,方可放行的通道。选择红色通道的旅客,须向海关出示本人证件和《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绿色通道也称“无申报”通道或“免验”通道,是指旅客携带无须向海关申报的物品或只出示申报单或有关单证后即可放行的通道。
按照规定,享有免验礼遇人员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的旅客可以免于申报。免验礼遇人员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率领的党、政代表团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政党领袖所率领的代表团及其随行人员;我常驻国外代表机构的,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公署特派员、副特派员;重要的外国代表团或代表;持有我国驻外签证机关给予外交签证的外交官,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的正、副代表,助理代表以及其他外籍人员。
除了“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人员”外,从航空口岸出入境的每个成年旅客都应该填写申报单。未满16周岁旅客的行李物品可由随行成人在同一张《申报单》上进行申报,如该旅客无成人同行,则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
那么海关制定的5000元这个额度,是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市面价格总值5000元呢?不是的。据了解,5000元这个额度是海关方面根据海关法审定的完税价格总值,而不是按照商场开的发票总值计算。例如市面购买一部数码相机需要5000元,而海关规定数码相机完税价格为2000元,由此看来购买一台数码相机并不超过海关额定的完税价格总值5000元收税界限,所以是不用收税的。但如果你同时还购买了诸如服装、化妆品等产品,那么就需要好好计算完税价格总额了。
其实,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在境外购买3C产品都需要交纳一定的税额,只不过是“标准”不同罢了。在新税收政策之前,我国海关实行的是按“量”收税政策,而现在,海关实行的是按“价”收税政策。所以,喜欢到境外购买自用物品的旅客就得好好“盘算”一下了。假如您在境外要购买超过5000元的3C产品,就得好好“盘算”在境内外购买,到底怎么样“划算”?例如,在境内买三部数码摄像机需要人民币15000元,而在境外则需要人民币14000元。根据海关的完税价格,境外购买的三部数码摄像机则是人民币15000元,超过海关额定的价格10000元,按照电子产品20%的税率,需要缴纳2000元的税额,那么一共得花16000元。那就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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