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属于哪一阶段的会计发展模式
我国的以前的财税模式是“财税分离”模式,今后应该属于“财税合一”模式。
我国的以前的财税模铅液脊式是“财税分离”模式,今后应该属于“财税合一”模式。在一些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上,我国会计发展模式显然与其他模式有重叠之处,比如:
1、只有在经国家税务部门批准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的情况下,才能在会计处理中采用加速折旧法。强调会计处理方法服从税法要求,是与宏观经济模式的重叠之处。
2、对应收款废止按行业统一规定的坏账率,槐渗允许企业根据历史经验和赊账政策自主决定不同账龄组的坏账率。这是与微观经济模式重叠之处。
3、有关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设想和尝试,则是与独立范畴趋向模式的重叠之处。
会计发展模式的演变:
1997年至今,构建按经济业务统一规范的会计准则体系《埋歼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实行之后,由于不同行业财务报表项目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信息揭示,企业兼并以及财务报表合并等诸多方面存在着不便。
为了增强财务信息的可比性,规范财务信息的披露,建立一套适用于不同行业的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
这一阶段,不仅要制定企业会计的30多个具体准则(包括通用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还要制定《核算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形成配套。这一阶段是以《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披露》的发布为正式开始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