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满一个月辞职老板不发工资
我在7月18号到一家私人公司上班,8月5号的时候说辞职不做了,老板让我跟财务交接工作了,当时头口上说好试用期是3800一个月的,结果到现在工资也没有发给我,我想去劳动局,...
我在7月18号到一家私人公司上班,8月5号的时候说辞职不做了,老板让我跟财务交接工作了,当时头口上说好试用期是3800一个月的,结果到现在工资也没有发给我,我想去劳动局,但是又没有证据告他们,上班没有打卡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条,没有工作牌,同事不敢证明,我目前只有公司的营业执照信息跟老板的身份证信息,请问一下各位亲们,我应该怎么才能把工资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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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原来是通过何种渠道去上班的呢,有营业执照和老板身份证信息的话,也可以去劳动局试试,因为一般没有在这个公司上过班的人,谁会无缘无故去讨要工资,试用期内也该签合同的,辞职时写过辞职信之类的吗,辞职理由呢,既然是财务,进行工作交接了,应该有交接清单的,其中一份是自己留底的,这个也可做证据
追问
财务什么都没有留给我,是通过网络的方式联系过去上班的,没有签订合同的,也没有辞职信这些,就跟财务说辞职理由,不过走的时候财务稍微提示我一下,老板是打算不发工资的
追答
财务交接单为何未留存呢,比较糊涂;现在只能去劳动局试试,是否有希望讨要到,比较近的,可去街道的社区劳动部门咨询下,是否受理这种情况,任何证据都没有的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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