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史志及年鉴的编纂、信访、保密、档案、资料、机要通讯、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办公电子设备管理维护、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医疗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办公室
负责承办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的日常工作;办理直接联系管理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相关事项;协助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配合指导有关部门、市县相应机构分别抓好行业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督促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
三、参政议政处(宣调处)
宣传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及工商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作用;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先进事迹;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参政议政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负责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推动基层工商联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四、会员处
指导全省工商联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联系、考察、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协助做好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推荐工作;负责本会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常委会的会议组织和地方工商联换届指导工作;负责市级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负责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直属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建立工商联系统执(常)委数据库并做好有关统计工作等。
五、经济处
负责与省有关经济部门和经济团体的联系;负责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和法律维权工作;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开展以信息、媒介为主的经济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技术监督工作;接受委托对企业会员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收进行检查、监督;为会员出具经济性的证明文件;管理工商联会办企业。
六、联络处
负责与港澳台胞和国外侨胞中工商社团及工商界代表人士的联系;负责同海外工商界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会员参加境外展销会、交易会;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负责国外商会资料的收集、整理。
七、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参加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指导省工商联机关、直属商会、直属会员企业党建工作,负责党支部和党员的管理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指导省工商联系统“双拥”和 “关心下一代”工作;完成党组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