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小孩入小学转户口时间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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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小孩入小学转户口时间没有限制。
附:玉州区2016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玉林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确保2016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简章。
一、招生对象
玉州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含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到玉州区划定招生的学校报名入学。
1.具有玉州区(不含福绵区、玉东新区,下同)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申请就近入学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军烈士子女等。
3.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小学入学须满6周岁,因此,各小学不得接收2010年9月1日(含此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各小学要确保户籍在学校服务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学校要协助村委或社区督促其父母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二、入学规定
各学校严格按照《2016年玉州区公办中小学地段划分方案》和《玉州区2016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规定接收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入学均需网上申报,按不同报名类别需提供以下材料验证:
1.地段生入学申请。户籍符合学校服务地段的适龄儿童称为地段生。按照“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小学要按照区教育局公布的地段,接受户籍在服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在材料审核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
2.驻玉州区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子女入学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军官证、部队师级或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第一类: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自有房产,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没有交房则视为没有在该商品房居住,该商品房不能作为申请就近入学居住地的证明)。根据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按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满即止。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第二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城区务工,在学校服务地段有固定租赁住所的随迁子女入学,以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就近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注:属玉州区、福绵区和玉东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办理居住证);④房屋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及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发票;⑤务工或经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学校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本分值(60分)
①户口簿:适龄儿童的户口簿(5分)。
②租房合同(15分):房屋租赁合同(5分),房东房产证(5分),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发票(5分)。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10分)
④合法经商、务工证明(15分):工商营业执照(15分)或劳动合同(10分)或摊位租赁合同(10分)。
⑤居住证(15分):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属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户籍不需办理居住证)。
(2)加分(10分)
①玉州城区经商、工作每年1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劳动合同生效时间计算)。
②购买有“五险一金” 每项1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顺序:根据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优先第一类,其次第二类,第二类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如该地段学校学位已满,安排不下,由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附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由家长到学校联系,学校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如不愿意到民办学校就读,也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地段生一样免试入学,享受同等权利。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1)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的;(2)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
三、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玉州区所有公办学校和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
附:玉州区2016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玉林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确保2016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简章。
一、招生对象
玉州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含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到玉州区划定招生的学校报名入学。
1.具有玉州区(不含福绵区、玉东新区,下同)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申请就近入学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军烈士子女等。
3.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小学入学须满6周岁,因此,各小学不得接收2010年9月1日(含此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各小学要确保户籍在学校服务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学校要协助村委或社区督促其父母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二、入学规定
各学校严格按照《2016年玉州区公办中小学地段划分方案》和《玉州区2016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规定接收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入学均需网上申报,按不同报名类别需提供以下材料验证:
1.地段生入学申请。户籍符合学校服务地段的适龄儿童称为地段生。按照“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小学要按照区教育局公布的地段,接受户籍在服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在材料审核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
2.驻玉州区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子女入学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军官证、部队师级或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第一类: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自有房产,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没有交房则视为没有在该商品房居住,该商品房不能作为申请就近入学居住地的证明)。根据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按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满即止。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第二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城区务工,在学校服务地段有固定租赁住所的随迁子女入学,以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就近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注:属玉州区、福绵区和玉东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办理居住证);④房屋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及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发票;⑤务工或经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学校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本分值(60分)
①户口簿:适龄儿童的户口簿(5分)。
②租房合同(15分):房屋租赁合同(5分),房东房产证(5分),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发票(5分)。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10分)
④合法经商、务工证明(15分):工商营业执照(15分)或劳动合同(10分)或摊位租赁合同(10分)。
⑤居住证(15分):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属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户籍不需办理居住证)。
(2)加分(10分)
①玉州城区经商、工作每年1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劳动合同生效时间计算)。
②购买有“五险一金” 每项1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顺序:根据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优先第一类,其次第二类,第二类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如该地段学校学位已满,安排不下,由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附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由家长到学校联系,学校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如不愿意到民办学校就读,也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地段生一样免试入学,享受同等权利。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1)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的;(2)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
三、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玉州区所有公办学校和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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