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住址 可以办两个户口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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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当地派出所同意即可。
比如中国习俗分家,和父母在一块住,但是办理两个户口本,户主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扩展资料:
常规办理程序
1.本人填写身份证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如登报等);
2.凭本人户口,符合标准的身份证相片,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在校学生办理程序
1.本人写出身份证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如登报等);
2.持学生证到学校保卫处开具证明,借出本人户口,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毕业生办理程序
根据身份证办理规定:居民身份证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办理,毕业学生在办理完户口迁移手续后出现身份证遗失或被盗情况,必须先到户口迁入地落户,再按常规办理程序办理补办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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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办理同址分户的:如果当事人属于离异的,可以办理同址分户,具体可以综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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