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求!! 经济法--公司法的案例分的答案。。。
2004年,牛某、尹某与孙某三人各出资40万成立永昌电器公司。至2005年,因经营不善,永昌公司宣告破产。经清算,公司剩余资产价值61万元,而拖欠外部债务总计已达219....
2004年,牛某、尹某与孙某三人各出资40万成立永昌电器公司。至2005年,因经营不善,永昌公司宣告破产。经清算,公司剩余资产价值61万元,而拖欠外部债务总计已达219.2万元。债权人向法院请求判令牛某等三人承担剩余部分债务,法院认为,永昌电器公司是合法的独立法人,拥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并独立以其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牛某等三人虽为公司股东,但其财产完全独立于公司,故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思考问题】
从法律上看,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何在? 展开
【思考问题】
从法律上看,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何在? 展开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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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有两点:一、被告不适格,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股东,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出资为限。公司与股东不能混为一谈。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在股东出资到位,没有违反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原告就公司债务起诉公司股东无直接法律依据。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这种情况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在股东出资到位,没有违反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原告就公司债务起诉公司股东无直接法律依据。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这种情况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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