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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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2.8.中英《南京条约》∶
· 割香港岛给英国;
· 赔款2100万银元;
·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 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影响:
· 它不但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而且使它成为英国侵略中国的基地。
· 巨额赔款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而且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先例。
· 五口的开放,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被打开了,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世界的侵入。
· 协定关税的规定,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的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1943.中英签定《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英国从中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
3、1944.美国强迫中国签定《望厦条约》。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4、1944.冬,中法《黄埔条约》,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仔敬斗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5、1858.分别与俄、稿塌美、英、法签定《天津条约》∶
· 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 增开牛庄、淡水、南京、汉口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 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 外国人可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 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6、1960年,与英法分别签定《北京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条约内容:
· 请政府承认《天津条约》继续有效;
· 增开天津为商埠;
· 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念磨国;
· 准许华工出国;
· 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7、1885年《中法新约》规定: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在中越边界开辟商埠;中国日后在广西、云南修筑铁路应与法国商办;法国从基隆和澎湖撤军。这样,法国不仅达到了侵略越南的目的,还最先取得了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法国侵略势力从此伸入我国云南、广西,中国西南的门户被打开了。
8、1895.4.中日《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
· 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 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
· 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 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到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这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
一、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这是日本继俄国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一次严重的掠夺。它迫使台湾和祖国隔离,并且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此后,帝国主义各国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二、巨额的赔款,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无力偿还,不得不大量举借外债,便利了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
三、新的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四、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其他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的在中国开设工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9、1901年9月,清政府被迫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以及比利时、荷兰、西班牙11国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主要内容有:
一、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二、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三、 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四、 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五、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六、修订商约。清政府同意将各条约中通商行船的内容加以修订,以便利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国家强加给中国的一个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除了穷凶极恶地对中国敲诈勒索外,还重新确立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继续充当它们在华的代理人。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了。
· 割香港岛给英国;
· 赔款2100万银元;
·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 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影响:
· 它不但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而且使它成为英国侵略中国的基地。
· 巨额赔款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而且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先例。
· 五口的开放,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被打开了,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世界的侵入。
· 协定关税的规定,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的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1943.中英签定《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英国从中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
3、1944.美国强迫中国签定《望厦条约》。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4、1944.冬,中法《黄埔条约》,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仔敬斗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5、1858.分别与俄、稿塌美、英、法签定《天津条约》∶
· 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 增开牛庄、淡水、南京、汉口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 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 外国人可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 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6、1960年,与英法分别签定《北京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条约内容:
· 请政府承认《天津条约》继续有效;
· 增开天津为商埠;
· 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念磨国;
· 准许华工出国;
· 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7、1885年《中法新约》规定: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在中越边界开辟商埠;中国日后在广西、云南修筑铁路应与法国商办;法国从基隆和澎湖撤军。这样,法国不仅达到了侵略越南的目的,还最先取得了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法国侵略势力从此伸入我国云南、广西,中国西南的门户被打开了。
8、1895.4.中日《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
· 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 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
· 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 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到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这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
一、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这是日本继俄国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一次严重的掠夺。它迫使台湾和祖国隔离,并且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此后,帝国主义各国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二、巨额的赔款,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无力偿还,不得不大量举借外债,便利了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
三、新的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四、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其他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的在中国开设工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9、1901年9月,清政府被迫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以及比利时、荷兰、西班牙11国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主要内容有:
一、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二、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三、 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四、 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五、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六、修订商约。清政府同意将各条约中通商行船的内容加以修订,以便利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国家强加给中国的一个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除了穷凶极恶地对中国敲诈勒索外,还重新确立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继续充当它们在华的代理人。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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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1840年—1860年)
这一阶段既是中国由君主专制社会走向半殖民社会的开端,也是列强在中国建立殖民体系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南京条约》的签定标志着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建立与初步形成。《南京条约》又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构成了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通过这三个不平等条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三个资本主义国家:美、英、法三国在中国取得了如下权利:
1. 取得自由对外贸易的通商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2. 取得协定关税的权利。
3. 取得取得在华传教、租地建房的权利。
4. 取得领事裁判权。
5. 取得部分中国领土的占有权。
这些不平等权利构成了中国最早的不平等条约体系,无论是今后的租界、内河巡航、高额赔款都不过是上述权利的延续、发展与补充。
1853年在上海的一场小刀会起义令英国人取得了控制中国海关的绝佳机会;第一次鸦片战争后14年,英法为扩大在华权益再度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持续4年的战争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条约:
• 中英、中法、中俄《天津条约》、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
• 中英、中美、中法、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
这次战争带来的新的不平等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欧美各国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条约特权:
1. 胃口大开的领土要求。
2. 扩大对外贸易窗口的要求。
3. 内河航运权。
4. 鸦片贸易合法权。
5. 内地自由行动权。
6. 劳工出国权。
这一时期的不平等条约大多围绕着贸易而进行,对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工业革命后生产力的提高带来了大量的商品,在本国市场销售商品取得利润不能完全满足资本家的欲望,因而就要开辟新的海外市场。所以各国采用的都是自由贸易的经济方针,政府制定的对外政策无不以扩大贸易对象,实现商品输出为主要目的。打开中国的大门,建立殖民地,要求五口通商、协定关税都是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面对顽固不愿开放的清朝政府,各国就采用了先以武力手段迫使中国政府谈判,再取得交易特权与商品市场。
第二阶段(1860年—1919年)
漫画中,世界强权正在分割中国这块大饼在《北京条约》签订之后,清帝国进行了一场洋务运动的变革;在1860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清政府“内外游祥祥和”,称之为“同治中兴”。但是,好景不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1876年因马嘉理案签订烟台条约。1883年,法国为侵略越南而挑起战争。在这场被称为中法战争的战争中,清军于马尾海战大败后在陆地战场上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此时清政府却主张趁胜求和。1885年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这场战争显示了洋务运动的成绩,更暴露了洋务运动的严重不足。
此时,日本正处于明治维新时期;他们制定了入侵中国的“大陆政策”,并通过不断扩军备战一步步实施他们的计划。在一切就绪之后,1894年,日本发动了日本称为日清战争的甲午中日战争。由于清政府的腐朽,战争迅速失败。1895年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订了《马关条约》
此后,列强在中国大肆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借地,中华民族同外国矛盾日趋激化。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运动迅速在中国北方兴起(南方也有类似性质的运动,规模较小)。义和团运动在反侵略也极帆简端排外,仇视一切外来事物;在华北四处杀害外国人与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烧毁教堂、铁路等 一切跟外国有关的事物。外国人纷躲入使馆避难。列强以保护侨民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奥八国联合起来,组成联军进入中国,在天津登陆后向北京进发。清政府则 以“义和团可用”,让义和团及清兵在北京围攻外国使馆,并向十一国宣战。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清皇室仓皇离开;并以政府之前是被义和团胁持为名,由李鸿章 出面跟列强求和。义和团则被中外联合剿杀。同时俄国更乘机占领中国东北。1901年,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因为列强之间的矛盾,中国免于被瓜分。但条约对中国处以惩罚神轿搏性的条款,包括容许外国在北京至天津驻兵,并对各国赔偿大额军费。李鸿章不久病死。这个条约进一步削弱清政府的统治。
第三阶段(1919年—1949年)
《辛丑条约》签定时的合影。在这一阶段,在中国植根近80年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开始遭到动摇:早先苏联宣布废除沙皇俄国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历来传闻如此,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苏联做到了这点,或者作出过这个声明。);国内民主意识与救亡图存观念日益上涨,大规模的群众集会此起彼伏。令当时的北洋政府受到极大压力。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展现出中华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决心,其结果是远在法国召开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没有在破坏中国权益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此后不久,随着联俄容共的实现,中国国民党领导进行北伐。自1927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大陆上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权力收回与“改订新约”运动,使得中国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
这一时期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府虽不敢彻底废除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但已经对部分国家主权展开收回行动。其主要活动为:
国民革命军接管英国租界1. 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国民政府下令收回发生一三惨案事端的汉口、九江的英国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国占领的威海卫;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时在华租界。
2. 收回关税主权:改订新约运动的成果之一;1933年国民政府实行新税则,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关税自主。
3. 废除领事裁判权与最惠国待遇。
但这一系列的活动并没有彻底让中国摆脱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状况,这是由于当时的中国国力依然不足以与世界强国对抗,政府害怕面对废除不平等条约后各 国可能做出的强烈反应甚至是动用武力;国民政府需要有外国的经济、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国际孤立的形势。因而在20世纪30年代后,不平等条约的体 系反而再次加强,但各国也已经不再采用武力威胁的手段,转而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一些对中国而言无关大局的利益来换取特权,或者先制造舆论优势渲染签订条约 的利益。如何梅协定就是日本先制造“华北独立”的事端,再通过舆论向外界诠释华北不设防带来的好处,最终使国民政府接受协定。
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由于中国与意、日为交战方,因此废除了在华的不平等条约。为了维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稳定,1943年1月11日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华民国签署《中美新约》、《中英新约》,自愿放弃在同盟国中国的特权。
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第55条公开宣布“对于国民党所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一览表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1.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2.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3.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4.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
5.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6.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7. 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
8. 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9.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10.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11.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12.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13.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14.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15.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16.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1887年(光绪13年)12月1日,与葡萄牙,北京)
17.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18.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19.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20.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21. 北京条约
a)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22. 天津条约
a)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23.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24.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25.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26.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27.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28.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29.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联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这一阶段既是中国由君主专制社会走向半殖民社会的开端,也是列强在中国建立殖民体系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南京条约》的签定标志着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建立与初步形成。《南京条约》又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构成了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通过这三个不平等条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三个资本主义国家:美、英、法三国在中国取得了如下权利:
1. 取得自由对外贸易的通商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2. 取得协定关税的权利。
3. 取得取得在华传教、租地建房的权利。
4. 取得领事裁判权。
5. 取得部分中国领土的占有权。
这些不平等权利构成了中国最早的不平等条约体系,无论是今后的租界、内河巡航、高额赔款都不过是上述权利的延续、发展与补充。
1853年在上海的一场小刀会起义令英国人取得了控制中国海关的绝佳机会;第一次鸦片战争后14年,英法为扩大在华权益再度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持续4年的战争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条约:
• 中英、中法、中俄《天津条约》、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
• 中英、中美、中法、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
这次战争带来的新的不平等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欧美各国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条约特权:
1. 胃口大开的领土要求。
2. 扩大对外贸易窗口的要求。
3. 内河航运权。
4. 鸦片贸易合法权。
5. 内地自由行动权。
6. 劳工出国权。
这一时期的不平等条约大多围绕着贸易而进行,对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工业革命后生产力的提高带来了大量的商品,在本国市场销售商品取得利润不能完全满足资本家的欲望,因而就要开辟新的海外市场。所以各国采用的都是自由贸易的经济方针,政府制定的对外政策无不以扩大贸易对象,实现商品输出为主要目的。打开中国的大门,建立殖民地,要求五口通商、协定关税都是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面对顽固不愿开放的清朝政府,各国就采用了先以武力手段迫使中国政府谈判,再取得交易特权与商品市场。
第二阶段(1860年—1919年)
漫画中,世界强权正在分割中国这块大饼在《北京条约》签订之后,清帝国进行了一场洋务运动的变革;在1860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清政府“内外游祥祥和”,称之为“同治中兴”。但是,好景不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1876年因马嘉理案签订烟台条约。1883年,法国为侵略越南而挑起战争。在这场被称为中法战争的战争中,清军于马尾海战大败后在陆地战场上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此时清政府却主张趁胜求和。1885年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这场战争显示了洋务运动的成绩,更暴露了洋务运动的严重不足。
此时,日本正处于明治维新时期;他们制定了入侵中国的“大陆政策”,并通过不断扩军备战一步步实施他们的计划。在一切就绪之后,1894年,日本发动了日本称为日清战争的甲午中日战争。由于清政府的腐朽,战争迅速失败。1895年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订了《马关条约》
此后,列强在中国大肆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借地,中华民族同外国矛盾日趋激化。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运动迅速在中国北方兴起(南方也有类似性质的运动,规模较小)。义和团运动在反侵略也极帆简端排外,仇视一切外来事物;在华北四处杀害外国人与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烧毁教堂、铁路等 一切跟外国有关的事物。外国人纷躲入使馆避难。列强以保护侨民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奥八国联合起来,组成联军进入中国,在天津登陆后向北京进发。清政府则 以“义和团可用”,让义和团及清兵在北京围攻外国使馆,并向十一国宣战。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清皇室仓皇离开;并以政府之前是被义和团胁持为名,由李鸿章 出面跟列强求和。义和团则被中外联合剿杀。同时俄国更乘机占领中国东北。1901年,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因为列强之间的矛盾,中国免于被瓜分。但条约对中国处以惩罚神轿搏性的条款,包括容许外国在北京至天津驻兵,并对各国赔偿大额军费。李鸿章不久病死。这个条约进一步削弱清政府的统治。
第三阶段(1919年—1949年)
《辛丑条约》签定时的合影。在这一阶段,在中国植根近80年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开始遭到动摇:早先苏联宣布废除沙皇俄国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历来传闻如此,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苏联做到了这点,或者作出过这个声明。);国内民主意识与救亡图存观念日益上涨,大规模的群众集会此起彼伏。令当时的北洋政府受到极大压力。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展现出中华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决心,其结果是远在法国召开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没有在破坏中国权益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此后不久,随着联俄容共的实现,中国国民党领导进行北伐。自1927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大陆上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权力收回与“改订新约”运动,使得中国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
这一时期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府虽不敢彻底废除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但已经对部分国家主权展开收回行动。其主要活动为:
国民革命军接管英国租界1. 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国民政府下令收回发生一三惨案事端的汉口、九江的英国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国占领的威海卫;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时在华租界。
2. 收回关税主权:改订新约运动的成果之一;1933年国民政府实行新税则,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关税自主。
3. 废除领事裁判权与最惠国待遇。
但这一系列的活动并没有彻底让中国摆脱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状况,这是由于当时的中国国力依然不足以与世界强国对抗,政府害怕面对废除不平等条约后各 国可能做出的强烈反应甚至是动用武力;国民政府需要有外国的经济、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国际孤立的形势。因而在20世纪30年代后,不平等条约的体 系反而再次加强,但各国也已经不再采用武力威胁的手段,转而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一些对中国而言无关大局的利益来换取特权,或者先制造舆论优势渲染签订条约 的利益。如何梅协定就是日本先制造“华北独立”的事端,再通过舆论向外界诠释华北不设防带来的好处,最终使国民政府接受协定。
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由于中国与意、日为交战方,因此废除了在华的不平等条约。为了维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稳定,1943年1月11日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华民国签署《中美新约》、《中英新约》,自愿放弃在同盟国中国的特权。
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第55条公开宣布“对于国民党所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一览表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1.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2.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3.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4.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
5.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6.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7. 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
8. 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9.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10.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11.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12.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13.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14.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15.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16.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1887年(光绪13年)12月1日,与葡萄牙,北京)
17.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18.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19.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20.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21. 北京条约
a)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22. 天津条约
a)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23.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24.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25.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26.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27.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28.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29.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联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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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它是英国第一次笑孝枯侵华战争——鸦片战争的结果。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碰洞。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虎门条约:《虎门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主权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进慎薯一步损害了中国的权益,给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
《马关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化,除了通商口岸外,还要割地(台湾,辽东半岛),以及清朝失去最后一个属国--朝鲜 ,宣告清政府30多年洋务运动失败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碰洞。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虎门条约:《虎门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主权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进慎薯一步损害了中国的权益,给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
《马关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化,除了通商口岸外,还要割地(台湾,辽东半岛),以及清朝失去最后一个属国--朝鲜 ,宣告清政府30多年洋务运动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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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2.8.中英《南京条约》∶
· 割香港岛给英国;
· 赔款2100万银元;
·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 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谨烂慎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影响:
· 它不但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而且使它成为英国侵略中国的基地。
· 巨额赔款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而且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先例。
· 五口的开放,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被打开了,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世界的侵入。
· 协定关税的规定,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的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1943.中英签定《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英国从中取得“领事裁判权祥敬”、“片面最惠国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
3、1944.美国强迫中国签定《望厦条约》。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4、1944.冬,中法《黄埔条约》,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历悄和坟地。
5、1858.分别与俄、美、英、法签定《天津条约》∶
· 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 增开牛庄、淡水、南京、汉口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 割香港岛给英国;
· 赔款2100万银元;
·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 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谨烂慎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影响:
· 它不但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而且使它成为英国侵略中国的基地。
· 巨额赔款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而且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先例。
· 五口的开放,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被打开了,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世界的侵入。
· 协定关税的规定,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的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1943.中英签定《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英国从中取得“领事裁判权祥敬”、“片面最惠国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
3、1944.美国强迫中国签定《望厦条约》。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4、1944.冬,中法《黄埔条约》,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历悄和坟地。
5、1858.分别与俄、美、英、法签定《天津条约》∶
· 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 增开牛庄、淡水、南京、汉口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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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2.8.中英《南京条约》∶
· 割香港岛给英国;
· 赔款2100万银元;
·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 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影响:
· 它不但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而且使它成为英国侵略中国的基地。
· 巨额赔款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而且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先例。
· 五口的开放,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被打开了,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世界的侵入。
· 协定关税的规定,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的主权,为迅肆举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1943.中英签定《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英国从中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
3、1944.美国强迫中国签定《望厦条约》。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4、1944.冬,中法《黄埔亩碧条约》,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5、1858.分别与俄、美、英、法签定《天津条约》∶
· 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 增开牛庄、淡水、南京、汉口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 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 外国人可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 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6、1960年,与英法分别签定《北京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条约内容:
· 请政府承认《天津条约》继续有效;
· 增开天津为商埠;
· 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 准许华工出国;
· 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7、1885年《中法新约》雹局规定: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在中越边界开辟商埠;中国日后在广西、云南修筑铁路应与法国商办;法国从基隆和澎湖撤军。这样,法国不仅达到了侵略越南的目的,还最先取得了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法国侵略势力从此伸入我国云南、广西,中国西南的门户被打开了。
8、1895.4.中日《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
· 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 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
· 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 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到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这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
一、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这是日本继俄国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一次严重的掠夺。它迫使台湾和祖国隔离,并且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此后,帝国主义各国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二、巨额的赔款,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无力偿还,不得不大量举借外债,便利了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
三、新的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四、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其他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的在中国开设工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9、1901年9月,清政府被迫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以及比利时、荷兰、西班牙11国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主要内容有:
一、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二、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三、 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四、 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五、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六、修订商约。清政府同意将各条约中通商行船的内容加以修订,以便利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国家强加给中国的一个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除了穷凶极恶地对中国敲诈勒索外,还重新确立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继续充当它们在华的代理人。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了。
· 割香港岛给英国;
· 赔款2100万银元;
·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 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影响:
· 它不但破坏了中国的领土主权,而且使它成为英国侵略中国的基地。
· 巨额赔款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而且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先例。
· 五口的开放,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被打开了,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世界的侵入。
· 协定关税的规定,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的主权,为迅肆举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1943.中英签定《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英国从中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
3、1944.美国强迫中国签定《望厦条约》。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4、1944.冬,中法《黄埔亩碧条约》,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5、1858.分别与俄、美、英、法签定《天津条约》∶
· 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 增开牛庄、淡水、南京、汉口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 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 外国人可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 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6、1960年,与英法分别签定《北京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条约内容:
· 请政府承认《天津条约》继续有效;
· 增开天津为商埠;
· 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 准许华工出国;
· 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7、1885年《中法新约》雹局规定: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在中越边界开辟商埠;中国日后在广西、云南修筑铁路应与法国商办;法国从基隆和澎湖撤军。这样,法国不仅达到了侵略越南的目的,还最先取得了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法国侵略势力从此伸入我国云南、广西,中国西南的门户被打开了。
8、1895.4.中日《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
· 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 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
· 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 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到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这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
一、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这是日本继俄国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一次严重的掠夺。它迫使台湾和祖国隔离,并且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此后,帝国主义各国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二、巨额的赔款,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无力偿还,不得不大量举借外债,便利了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
三、新的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四、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其他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的在中国开设工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9、1901年9月,清政府被迫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以及比利时、荷兰、西班牙11国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主要内容有:
一、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二、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三、 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四、 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五、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六、修订商约。清政府同意将各条约中通商行船的内容加以修订,以便利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国家强加给中国的一个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除了穷凶极恶地对中国敲诈勒索外,还重新确立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继续充当它们在华的代理人。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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