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纳税人,负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联系与区别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一、区别:
纳税人是指直接向税务机关纳税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纳税义务人是实际承担税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联系:
当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将税款转移或转让给他人时,纳税人就不再是纳税的责任人,而被转移或转让的人才是真实的人。在没有转让或转让的情况下,纳税人同时承担税收负担。
扣缴义务人只有支付义务,不是真实的纳税人。
纳税人是真正承担纳税义务的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有一定的经济往来,法律赋予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义务。
纳税人与负纳税义务人的差异主要是由价格与价值的偏离所造成的税负转移或转移所引起的。
原因之一是,为了规范该行业,国家计划通过价格和价值的偏差,将一部分税收负担转嫁给消费者。例如,烟草和酒精的消费税就属于这一类。第二,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格总是围绕商品的价值波动。当某些商品的市场需求大于制造商的供给时,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方式将税收转嫁给消费者,从而使纳税人与纳税人产生矛盾。
扩展资料:
扣缴义务人:又称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额,代为缴纳税款的企业或单位。扣缴义务人的确定有利于加强税源控制,简化税收征收程序,减少税收损失。扣缴义务人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向纳税人缴纳收入的单位;
(二)为纳税人办理汇款的单位。
代扣代缴与代收代缴不同。代收代缴代理人不持有纳税人的收入,也不能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额。扣缴义务人持有纳税人的所得,可以代扣代缴其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应当依照税法规定,向扣缴义务人出具扣缴凭证,明确扣缴和扣缴义务。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履行扣缴义务。税务机关未履行扣缴义务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责令补缴。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区别:
纳税人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也就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联系:
当纳税人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给他人的,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被转嫁或转移的他人才是真正的负税人。在不存在转嫁或转移的情况下,纳税人同时就是负税人。
扣缴义务人只是负有代缴的义务,并不是真正的纳税人。
纳税人是真正承担纳税义务的人,而扣缴义务人只是因为与纳税人发生了某种经济联系,法律便赋予其代扣代缴或是代收代缴的义务。
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主要是由于价格和价值背离引起的税负转嫁或转移造成。
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因为国家为了调节产业,有计划的将一部分的税负通过价格与价值的背离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例如对烟、酒征收消费税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格总是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当某些商品的市场需求大于厂家的供给时,纳税人就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价格把税款转嫁给消费者,从而使得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