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

求助社会我来自安徽农村,毕业后在安徽当地找到一份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勤恳干了三年,2010,10月我辞了职来到这国际化大都市(上海),想在上海慢慢摸索,我坚信我的能力和我的... 求助社会
我来自安徽农村,毕业后在安徽当地找到一份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勤恳干了三年,2010,10月我辞了职来到这国际化大都市(上海),想在上海慢慢摸索,我坚信我的能力和我的专业技术在上海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于是在今年的2月份,我在网上向上海大华电子秤厂投了一份简历,当然也很顺利的面试上了,职位是该公司技术部从事产品维修,但上岗之后,我被轮流调岗很多次,先后在该公司的售后部做维修,生产车间做装配,2011.4月签定后合同以后,又要求我做生产管理。当时我只是想我试试看,再说老板也不会少给工资换岗就换岗吧,想找一份对口的工作很难,所以我没有意见,换岗后我一直很努力的工作,没有违反公司的任何制度。
2011.10.18号上午,我依然和往常一样在车间做装配,厂部的另外一位经理来到我的面前对我说:“老板让你去到销售部做销售。”我说做销售我没有这个能力,我不去。经理转身说:“不去就不要做了”。我打了电话给老板问为什么要把我调到销售部去做销售,老板说:“公司生产比较乱,自从你任生产副科长以来,生产科没有多大的起色,你还是来做做销售吧。”我说我不能同意,我没有做过销售对这份工作一无所知,我不愿换岗,老板说“不愿意换岗那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吧”我说只要协商能达成一致就可以的。
下午老板来到车间。我找到老板说既然协商解除,应该要给我一定的补偿金,老板说:“这个月给你满月的工资,你到财务把手续办了走人吧”我没有同意,之后和老板大吵起来
我说为什么要辞退我,老板说:“我没有辞退你,你到下面售后修秤,按计件算工资。”
我知道我即使留在公司,我也会早晚也不会好过的。我很委屈的同意了,我到财务去准备领工资走人,财务给我一张工作移交单和一张A4纸,让我写辞职报告,不写辞职报告拿不到钱的。我很气愤写了辞职报告和一份找了各部门科长签字的工作移交单,手续办好后财务说可以了,下月10号发工资的时候来拿工资,不会少你钱的。我说我身上没有钱,财务说可以借500给我先去找工作,我没有办法又写了一张借条。拿着这500元我离开了公司。
当晚我再三考虑,给老板打了电话,勉强同意换岗,但老板拒绝了我的请求。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现在的我没有了工作,我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我和老板没有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却被逼走人了,辞职不是我真实意愿的体现,公司人事也接受我的辞职报告。身上的500块钱不知道能不能让我在这个大都市里从新找到一份工作,公司如果不强行我换岗,不违规操作也就不会遭成辞职。
我想通过网络求助于社会,想让工作在上海的法律界高层人士能慷慨帮忙,帮我打赢官司或者指导我怎么打官司,我愿意拿补偿款作为酬金,我现在虽然没有了钱,但我仍然想抗争,我想挣回尊严…
整个过程合法吗?我想咨询,望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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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六安
2011-10-19 · TA获得超过53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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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进行维权。建议去之前你先好好看一看有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你才知道怎么进行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近江谣熊5L
2011-10-19 · TA获得超过144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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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这么多有用的基本没有。
第一,工作在上海的法律界的“高层人士”没工夫在这出没,更没工夫管你的事。
第二,劳资关系本来就是你情我愿,这个公司已经明显不适合你了,而你还要赖在这个公司。我对你的行为表示不理解。
第三,根据你的表述,你在这个公司混不下去只是时间问题,或者你在这个公司早就混不下去了只是你自己没有察觉到。世上早就没有铁饭碗了,清醒一点。
不要把自己的过错推到别人的身上。

法律上的救济途径是,先去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这种通过改变劳动者职位来迫使劳动者辞职的方法是常用手段,仲裁能否成功前景完全不明朗。
等你先过了劳动仲裁这一关,再来问后续的问题吧。或者去申请法律援助。
你的辞职报告是对你极其不利的证据,是否自愿辞职不是你红口白牙说了别人就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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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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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存在下列违法的行为:
1:单位强制你更换工作岗位,其行为属于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按照你的工作时间进行赔偿,工作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
2、单位目前无权解雇你,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同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赔偿金。
3、你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你可以到当地的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那里的律师将免费为你办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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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会计职称
2020-02-28 · 高顿会计职称
个人认证用户
高顿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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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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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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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工作内容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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