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建筑面积=住宅使用面积+1/2共用墙体面积+非共用墙体面积。
天津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本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保障安全、可靠、稳定供热,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集中供热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市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各区、县、局的供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供热单位实行行业管理。
第四条 凡新建住宅、公共建筑和工厂用热,都要实行集中供热,严格控制新建分散供热的小锅炉房。对现有分散供热的小锅炉房,应结合旧区改造,按照统一规划的原则,有计划地逐步改为集中供热。
第五条 集中供热要贯彻远近结合、因地制宜、广开热源、合理布局和新建不欠帐、逐年还旧帐的建设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实施。
扩展资料:
由以上公式可以看出,如果得房率比例是统一的,采用任何一种面积热价都不会影响热费收缴的数额,但是实际上由于得房率的千变万化。
任何一种模式变化成另一种模式,都会造成用户所缴热费数额的各不相同的变化,有的会增加,有的会减少,这是毫无疑问的。
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每一种政策都会有执行难度、利益平衡,减少执行难度,就会打破利益平衡。变来变去,失去政策的稳定性,特别是改变一项长期执行的政策,投入的社会成本如果不带来更大的社会效益,改变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是不妥当的。
供热收费的使用面积,是计价面积中分解最细的方式,群众容易接受,测绘面积也非难事,如果过渡到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
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仍然需要测绘协调消耗一定的测绘量,而且改变计价面积单位造成的缴费数额在用户之间忽高忽低的变化这种不良影响,使政策难以被社会接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中供热面积
【规定】城市居民生活供热价格按面积收费为每日每平方米0.18元,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建筑的居民生活供热收费面积分别按建筑面积的90%、86%和82%计算。
【计算】计费方法为:房屋建筑面积×面积系数(多层90%、小高层86%、高层82%)×0.18元/日平方米×121天(2014年—2015年实际供热天数)=采暖期总热费。
【举例】按多层100平方米的住宅计算,其热费为1960.2元(100平方米×90%×0.18元/日平方米×1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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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计量的热用户:
【规定】今年依然实行两部制热价,两部制热价采暖费用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组成。基本热价为每日每平方米0.054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142元。两部制热价的热费,一部分是固定的基本热价,也就是供热基础费;另一部分是根据用户用热量收取的计量热费。
【计算】基本热费=房屋建筑面积×面积系数(多层90%、小高层86%、高层82%)×0.054元/日平方米×121天;计量热费=0.142元/千瓦时×用热量。
【举例】假设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用热量为6000千瓦时,则整个采暖季需要交的热费为:基本热费588.06元(100平方米×90%×0.054元日平方米×121天)+计量热费852元(6000千瓦时×0.142元/千瓦时)=1440.06元。
注:每年在采暖期开始前,分户计量用户先按面积进行采暖费的预交,等采暖期结束后再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参考资料来源:洛阳网-说说供暖那些事儿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1、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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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供暖的费用要按照供热的面积来计算,以及供热的计量等等,当地的相关标准:
1、按供热面积收费
居民住宅区按25元每平方米,非居民区按40元每平方米。
2、按供热计量收费
居民住宅区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区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在天津往往会统一时间进行供暖,那居民在天气比较寒冷时,都可以达到防寒保暖的效果。天津供暖法定时间为:当年11月5日至次年3月31日,市政府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发改委-供热价格
式是:供热建筑面积=住宅使用面积+1/2共用墙体面积+非共用墙体面积。
1/2共用墙体面积+非共用墙体面积,这太模糊了,有没有具体乘于多少数字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