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反证法
反证法是间接论证的方法之一。是通过断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即反论题)的虚假来确立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方法。
反证法的论证过程如下:首先提出论题:然后设定反论题,并依据推理规则进行推演,证明反论题的虚假;最后根据排中律,既然反论题为假,原论题便是真的。
在进行反证中,只有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才能作为反论题,论题的反对判断是不能作为反论题的,因为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判断可以同时为假。反证法中的重要环节是确定反论题的虚假,常常要使用归谬法。
扩展资料:
只能用反证法证明的命题,有以下几类:
1、有关纯数字划分的问题很多命题都只能借助反证法得证。这类问题通常都是直接作为定理或常用推论来使用的,比如根号2是无理数。
2.、很多已知当中只有两个元的问题。由于条件有限,基本上也只能采用反证法。这类问题通常是一个公理体系里只有A、B两项,由已知命题推未知命题的真假。
3.、对许多直接建立在定义和公理之上的一级定理:由于这些定理可使用的证明条件太少,只能用反证法才能证明。
4、证明一个集合有无穷多个元素,用反证法。即证明如果它是有限的,则会存在矛盾;与另外一个无穷集合建立映射,这时加进来的已知无穷集合作为引理出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证法
反证法是间接论证的方法之一。亦称“逆证”。是通过断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即反论题)的虚假来确立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方法。
反证法的论证过程如下:首先提出论题:然后设定反论题,并依据推理规则进行推演,证明反论题的虚假;最后根据排中律,既然反论题为假,原论题便是真的。
在进行反证中,只有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才能作为反论题,论题的反对判断是不能作为反论题的,因为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判断可以同时为假。反证法中的重要环节是确定反论题的虚假,常常要使用归谬法。
反证法是一种有效的解释方法,特别是在进行正面的直接论证或反驳比较困难时,用反证法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扩展资料:
反证法的逻辑原理是逆否命题和原命题的真假性相同。
实际的操作过程还用到了另一个原理,即:
原命题和原命题的否定是对立的存在:原命题为真,则原命题的否定为假;原命题为假,则原命题的否定为真。
先对原命题的结论进行否定,即写出原命题的否定:p且¬q。
从结论的反面出发,推出矛盾,即命题:p且¬q 为假(即存在矛盾)。
从而该命题的否定为真。
再利用原命题和逆否命题的真假性一致,即原命题:p⇒q为真。
误区:
否命题与命题的否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命题的否定只针对原命题的结论进行否定。而否命题同时否定条件和结论:
原命题:p⇒q;
否命题:¬p⇒¬q;
逆否命题:¬q⇒¬p;
命题的否定:p且¬q。
原命题与否命题的真假性没有必然联系,但原命题和原命题的否定却是对立的存在,一个为真另一个必然为假。
证明一个集合有无穷多个元素:
① 用反证法。即证明如果它是有限的,则会存在矛盾;
② 与另外一个无穷集合建立映射,这时加进来的已知无穷集合作为引理出现。
证明质数有无穷多个,欧几里得的证明就是反证法。
再如,证明不存在最大的自然数。如果从正面去证明的话,相当于列举自然数,然而我们在有限的步骤中完成,因此直接证法行不通。于是,利用排中律转化为:对于所有自然数n,存在一个自然数m,使得m>n。这几乎是显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证法
反证法是间接论证的方法之一。亦称“逆证”。是通过断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即反论题)的虚假来确立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方法。
在进行反证中,只有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才能作为反论题,论题的反对判断是不能作为反论题的。反证法的论证过程为:
1、反设:假定所要证的结论不成立,而设结论的反面(否定命题)成立(否定结论)。
2、归谬:将“反设”作为条件,由此出发经过正确的推理,导出矛盾——与已知条件、已知的定义、公理、定理及明显的事实矛盾或自相矛盾(推导矛盾)。
3、立论:因为推理正确,所以产生矛盾的原因在于“反设”的谬误.既然原命题结论的反面不成立,从而肯定了原命题成立(命题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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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曾经说过:“反证法是数学家最精当的武器之一”。一般来讲,反证法常用来证明正面证明有困难,情况多或复杂,而命题的否定则比较浅显的题目,问题可能解决得十分干脆。
只能用反证法证明的命题有:关于纯数字划分的问题很多命题都只能借助反证法得证。很多已知当中只有两个元的问题。由于条件有限,基本上也只能采用反证法。对许多直接建立在定义和公理之上的一级定理,由于这些定理可使用的证明条件太少,只能用反证法才能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证法
推荐于2017-11-25
1) 假定命题的结论不成立,
2) 进行推理,在推理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与已知条件矛盾;与公理或定理矛盾,
3) 由于上述矛盾的出现,可以断言,原来的假定“结论不成立”是错误的。
4) 肯定原来命题的结论是正确的。
用反证法证明命题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思维过程:我们假定“结论不成立“,结论一不成立就会出毛病,这个毛病是通过与已知条件矛盾;与公理或定理矛盾的方式暴露出来的。这个毛病是怎么造成的呢?推理没有错误,已知条件,公理或定理没有错误,这样一来,唯一有错误的地方就是一开始的假定。”结论不成立“与”结论成立“必然有一个正确。既然“结论不成立”有错误,就肯定结论必然成立了。
反证法也称为归谬法。英国数学家哈代(G.H.Hardy,1877-1947)对于这种证法给过一个很有意思的评论。在棋类比赛中,经常采用一种策略,叫“弃子取势”,即牺牲一些棋子以换取优势。哈代指出,归谬法是远比任何棋术更为高超的一种策略。棋手可以牺牲的是几个棋子,而数学家可以牺牲的整个一盘棋。归谬法就是作为一种可以想象的最了不起的策略而产生的。
我们来证明定理1和定理4的互逆性。需要证明两个命题:
(1) 由定理1的成立得出定理4的成立;
(2) 由定理4的成立得出定理1的成立;
证明(1)。用反证法。从否定定理4 的结论开始。假定有 ,那么根据定理1应当有 ,而这与定理4的条件矛盾。所要的矛盾找到了。定理的正确性得证。
思考题 读者自己证明,由定理4的成立得出定理1的成立。
我们用集合的观点作些说明。设
{在闭区间上的连续函数}; ={在闭区间上取得最值的函数}。
这是两个不同的集合。上面的定理告诉我们,
即 是 的子集(图2)。一个函数不在 中,一定不在 中,这就是逆否定理。它与正定理同真同假。
同样的道理,逆定理与否定理同真同假。
思考题 证明,逆定理与否定理同真同假。
弄清定理的结构和定理的四种形式是重要的,为下面的充要条件研究作好了准备。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要学好定理,我们还需要考虑以下五个问题:怎样证明定理,怎样推广定理,怎样运用定理,怎样理解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