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证有什么用? 10
一:《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二: 退伍证在退伍士兵创业 办理工商执照和税收时有优惠政策
三:领取退役金
退伍兵到银行领取退役金时,就须提供退伍证、身份证和复员、退伍军人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依据兵役法第60条和第64条退伍证用处:
1、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2、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3、第六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安排工作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五: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需要退伍军人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进行申请,需要退伍证。
六:根据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流程和文件,参战参核退役军人在申请身份认定享受生活补助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参战立功、授奖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书面提出申请,填写《参战涉核人员情况说明表》。
退伍证的作用:
退伍证的优惠政策各地不同,要看当地政府的地方法规和政策。
1、有退伍证或人武部相关证明能证明其退伍身份、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 险的人,有优惠政策。
2、退伍证(退伍士兵创业)办理工商执照和税收时,有优惠政策。
3、兵龄可以折算社保和医保年限。
4、招考公务员和招工等有优惠政策;
5、退伍士兵自己创业,可以享受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
6、《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 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 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大多数退伍军人都遵照此条作用用过)
7、领取退役金用得上,以前部分领取退役金直接在部队发到手里,现在退伍时会从部队领取一张银 行退役金专用卡,里面是一次性退役金,。退伍兵到银行领取退役金时,就须提供退伍证、身份 证和复员、退伍军人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拓展资料
退伍证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退出现役发放的证件
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网页链接
“退伍证”是证明本人在部队服役的重要凭证,有编号又有身份证明,且为终身一次性发放,退伍证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有退伍证或人武部相关证明能证明其退伍身份、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有优惠政策。
退伍证(退伍士兵创业)办理工商执照和税收时,有优惠政策。
根据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领取退役金,以前部分领取退役金直接在部队发到手里,现在退伍时会从部队领取一张银行退役金专用卡,里面是一次性退役金,。退伍兵到银行领取退役金时,就须提供退伍证、身份证和复员、退伍军人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兵龄可以折算社保和医保年限,招考公务员和招工等有优惠政策,退伍士兵自己创业,可以享受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
有退伍证或人武部相关证明能证明其退伍身份、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有优惠政策。
领取退役金用得上,以前部分领取退役金直接在部队发到手里,现在退伍时会从部队领取一张银行退役金专用卡,里面是一次性退役金。退伍兵到银行领取退役金时,就须提供退伍证、身份证和复员、退伍军人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拓展资料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规定安置:
其的安置原则为:
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对农村入伍的士兵来讲,上面的内容都是很需的,谁给你解决住房啊,除了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给安排工作,其他的完全没有可能,还需要自己的艰苦努力才能找到饭吃,就是荣立二等功,没有关系也不可能到好单位的.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
生活
。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具有同样情况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予以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