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取得谅解书后还判刑吗
相关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还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后,在判刑的时候可以酌情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罚。谅解书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加上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还是有机会判缓刑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 自首后主动赔偿获缓刑
现年27岁的杜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事发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亲属30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2018年10月23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18年6月2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杜某驾驶无号牌轻型普通货车沿灵宝市Y020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阳平镇某村365超市前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某驾驶的豫MJ35XX号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系交通事故致胸腔脏器破裂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杜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另查明,2018年6月7日,被告人杜某向灵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案发后,被告人杜某赔偿被害人张某家属损失30万元,被害人张某家属对被告人杜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于肇事后逃逸,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杜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杜某犯罪以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能够赔偿被害人张某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福贡县人民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 自首后主动赔偿获缓刑
2017-05-0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犯罪嫌疑人能积极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方谅解的,可从轻处罚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