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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以前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遇到拆迁重新分房,房产证上改成母亲的名字(女儿和婆婆放弃继承),现在母亲再婚,将来如果母亲先去世后,房子又谁来继承(唯一的女儿已婚)...
房产证上以前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遇到拆迁重新分房,房产证上改成母亲的名字(女儿和婆婆放弃继承),现在母亲再婚,将来如果母亲先去世后,房子又谁来继承(唯一的女儿已婚),继父和他的儿子有权继承吗?如果他们只是同居而没有领结婚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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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该房产是母亲的个人财产,所以在将来母亲去世后,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其次,如果既符合母亲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二人之间没有夫妻法律关系,母亲死后依法律规定没有继承权,继父侄子同样没有继承权。若二人办理结婚登记,则继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女儿同样享有继承权。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和母亲间互相有无继承权要具体对待,如果继子年幼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母亲对其尽到主要抚养义务的,母亲对继子有继承权,继子对母亲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享有对母亲财产的继承权,与女儿处于同样的继承地位。
其次,如果既符合母亲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二人之间没有夫妻法律关系,母亲死后依法律规定没有继承权,继父侄子同样没有继承权。若二人办理结婚登记,则继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女儿同样享有继承权。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和母亲间互相有无继承权要具体对待,如果继子年幼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母亲对其尽到主要抚养义务的,母亲对继子有继承权,继子对母亲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享有对母亲财产的继承权,与女儿处于同样的继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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