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制度创新的辩证关系
2018-03-02 · 憨牛网企业全程服务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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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是各种智力创造和技术创新的成果,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等。可以说知识产权是一个制度,而创新是一种活动;但是创新和知识产权制度又是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的关系是息息相关的,相互依存。
首先,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知识产权实际上是受法律保护的智力财产,是人类智力成果的权利化,如果没有智力创造和技术创新,就没有知识产权。其次,知识产权是创新成果的核心。成果的创新推进了技术和设备的发展,此时产权的归属就上升到一个重要的核心位置,在实现创新之后首要的部分就是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归属。接着,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两者依存关系的一种重要保障。因为有了相应的知识产权制度,创造者的创新成果最大限度的得到合法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够不断的健康发展,从而继续促进社会上的创新创造成果的不断出现。
首先,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知识产权实际上是受法律保护的智力财产,是人类智力成果的权利化,如果没有智力创造和技术创新,就没有知识产权。其次,知识产权是创新成果的核心。成果的创新推进了技术和设备的发展,此时产权的归属就上升到一个重要的核心位置,在实现创新之后首要的部分就是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归属。接着,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两者依存关系的一种重要保障。因为有了相应的知识产权制度,创造者的创新成果最大限度的得到合法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够不断的健康发展,从而继续促进社会上的创新创造成果的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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