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的钱两年没还
最少那张欠五千,
最多那张欠五万。
现在想进大型厂上班,
请问银行(公安局)会找到我工作的地方扣我吗? 展开
一、情况分析
1、“我欠几家银行信用卡钱 共有8万左右(多的一万多 少的几千)”:虽然你欠的钱不是一家银行的,但只要有其中一家银行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到还有其他几家银行的,数额会以有证据证明的透支数额累计计算,即很可能是以8万而不是以各个银行的数额计算。
2、恶意透支、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不偿还、数额达到8万的:应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恶意透支8万属于数额较大。按《刑法》第196条的规定,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你的问题
1、“我目前肯定几年不回国 一直在国外打工 肯定找不到我。这些钱不还的话 等我5年后回国还能追究我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吗? 就是5年后我回国 不还钱 会不会坐牢或者被银行催债?”:
(1)关于刑事责任:
A、如果没有一家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和其他司法机关也没有发现你的事没有立案,你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应是十年,超过十年后一般不能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除非最高人民检察院特批。
B、只要有一家银行报案,公安司法机关已经对你的事立案侦查的:就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了,不管什么时候发现你回国,都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C、银行都有聘请有律师、有的还设有专门机构负责追索债务,这么大的数额不报案的可能性不大。
D、但是,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判决前你能及时归还的,可以减轻处罚;在公安机关立案前你能全部偿还的,可以不予处罚。
(2)关于民事责任:银行要求你还款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透支款到期、银行催收后你不还时起计,但民事中的所谓诉讼时效,只是在超过二年诉讼时效的,你不还银行再到法院起诉你法院可能会驳回,只是丧失了胜诉权、并不丧失实体权利,银行依然有权要求你还款。
(3)关于五年后回国你不还钱是否会坐牢的问题:
A、如果银行报案:你无论什么时候回国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你还了钱也仍然可能被判刑、坐牢,只是在法院判决后全部还清的,可以减轻处罚。而且还钱之外、判刑之外,法院还可以判处罚金。
B、假设银行没报案、公检法机关没有立案:经过十年后你的刑事责任没事了,五年不成,还可能被抓并被判刑坐牢。
2、“法律时效性 适用于我的这个情况吗 ?就是欠钱几年后 不能继续要钱 法律不支持”:
(1)中国公民都适用中国法律,法律规定的时效也适用于你的情况。不管是刑事的追诉时效还是民事的诉讼时效。
(2)欠钱几年后不能再向你要钱,属于民事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二年、最长20年。但你的理解有误:超过二年诉讼时效的,不等于银行不能继续要钱,银行永远有权继续找你要钱,只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要钱你不还,银行到法院起诉你你肯定输;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银行到法院起诉你法院不会再保护。
还有,如果在这二年内有证据证明银行一直在向你催要(比如给你发了律师函等)或是银行向法院起诉了你,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银行在这方面会有办法保证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而不超过的。
附:相关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4)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我同时还欠朋友的钱 目前在还朋友的钱 欠个人的钱肯定会还完的 谁的钱都是辛苦挣来的 但是天朝的钱就不一样了 都是民脂民膏 赖点是点”:
(1)欠朋友钱的事你准备还,不用说了。
(2)天朝的钱如果你赖得没有章法,只会给自己惹麻烦。说银行的钱都是“民脂民膏”到法庭上不会支持你的。
4、“如果我以后设法取得 韩国的永久居住权 是不是就成为了韩国公民?成为韩国公民后 是不是再回天朝就可以了 ?外国公民是不是拥有豁免权?”:
(1)取得韩国国籍后:你才是韩国公民。
(2)成为韩国公民后:你再回天朝,如果以上透支行为还在追诉时效或诉讼时效内,仍然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违反中国法律规定的,依照中国法律追究责任,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3)你所说的豁免权,仅是对外交人员或联合国国际组织人员的,而且即使对以上这些人一般也仅是民事豁免,刑事轻易不会豁免。
貌似此路也不通。提醒注意一句:在公安立案前全部还清的,可以免除责任;在法院判决前全部还清的,可以减轻处罚。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胡海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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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的欠费会累积利息,金额会越来越大,银行会一直给你记下去的,除非永远不回国,否则总是要交的,而且金额会相当惊人。
银行可能一直不报案(因目前每家欠费不多),你回来时还是要面对
刑事案件的时效是根据报案时算起的,规定相当复杂,此处不再说明,就告诉你是5-20年,案件侦破过程中嫌疑人逃逸的是没有时效的,永久存在
你考虑一下吧,尽快还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