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南合作,即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地理位置大多位于主要发达国家的南方,因而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被称为“南南合作”),是促进发展的国际多边合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家自力更生、谋求进步的重要渠道,也是确保发展中国家有效融入和参与世界经济的有效手段。
由于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Developing Country)绝大部分都处于南半球和北半球的南部分,于是从1960年代开始,这些国家之间为摆脱发达国家(Developed Country)的控制,发展民族经济,开展专门的经济合作,即称为南南合作,如中国与拉丁美洲的合作等 (即是由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就叫做“南南合作”)
合作形式
一、区域性的经济合作。成员国之间减免关税,实行商品自测流通,对外统一关税和实行共同市场。
二、贸易合作。 70多国集团在成立发展中国家全球贸易优惠制,建立发展中国家间贸易组织,建立发展中国家金国销售企业等三个进行了大量工作。
三、货币金融合作。如安第斯开发协会,西非国家中央银行等,他们向其成员国提供贷款和援助,阿拉伯国家和一些货币金融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低息或优惠货款,其特点是利息低,周期长,且不附加任何政治和经济条件。
四、技术合作。如相互转让技术,出售专利,进行技术咨询与培训,交换技术情报等,以及通过发展中国家合资经营,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等方式,发展互利的技术合作。
五、知识合作。南南知识合作致力于提高发展中国家政府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能力,强调各国平等自主选择和设计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鼓励发展中国家间开展平等多向政策交流,成为对传统的资金和技术援助合作的有力补充。中国是南南知识合作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