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销售商品一批给乙公司,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
甲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销售商品一批给乙公司,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已办妥托收承付手续,分别写出甲公司收到发货申请、收到货款和乙公司收到发货通知三笔分录。...
甲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销售商品一批给乙公司,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已办妥托收承付手续,分别写出甲公司收到发货申请、收到货款和乙公司收到发货通知三笔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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