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达运上了20天的班,现在要离职,请问我拿得到工资吗?
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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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到,而且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也必须付给。理由和根据如下: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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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只要提供了劳动,就有获得工资的权利。上班未满一个月的,可以按实际工作天数领取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这20天应得的工资=原定的月工资标准÷21.75×不算周末休息的实际工作天数。
如果单位拖欠或拒发工资,可以通过“一裁两审”的劳动仲裁和诉讼的途径解决。首先,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向当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这20天应得的工资=原定的月工资标准÷21.75×不算周末休息的实际工作天数。
如果单位拖欠或拒发工资,可以通过“一裁两审”的劳动仲裁和诉讼的途径解决。首先,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向当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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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争取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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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有三天没有上班了,是不是就是自离了,然后就没有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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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问你那的同事最清楚了 公司里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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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离职 不好吗 我还在想来那个厂呐 求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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