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举例说明一下“否定之否定”这个哲学原理? 太抽象, 我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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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之声
2011-10-25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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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否定之否定”的概念和理论,是G.W.F.黑格尔总结了欧洲哲学史上有关的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来的。他用“否定之否定”来描述“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并用此作为构造其哲学体系的基本方法(百科)。并被认为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百科)”。“事物发展的周期包括三个阶段,即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即新的肯定阶段,反映了事物发展道路的起伏性和曲折性(百科)”。

对此由黑氏源之的论点,应予推翻了,来一个哲学大变革!而需要重新认识:1,事物都是独立运动的(正象天体的行星沿自己的轨道运动一样),2,事物发展的周期会出现“事物与事物的‘重叠’”(如同“日蚀”、“月蚀”),3,而这种“重叠”现象发生过程之后,又会分开,沿其本性而独立运动。4,独立运动,又“重叠”运动,又分开独立运动。这才是事物发展的周期。这种事物的“独立”→“重叠”→“独立”的运动过程,过去被认为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而实质上,本质应是:事物运动(发展)的“重叠”规律!(对此问题,本人另有专论)

参考资料: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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