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的创作生涯有3个时期,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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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是1795年到1800年;第二阶段是1801至1814年;第三阶段是1815到1827年。第一阶段的作品延续了古典乐派的风格,其主题、旋律和句法都传承自海顿与莫扎特,重要的作品有:歌曲《阿黛莱德》、《第2钢琴协奏曲》、《悲怆奏鸣曲》、《弦乐四重奏Op.18》以及《第1交响曲》。
在创作时期的第二阶段,贝多芬渐渐脱离古典时期的桎梏而进入浪漫时期,此一阶段的重要作品计有:《第2交响曲》、小提琴《克罗采奏鸣曲》、《第3交响曲(英雄)》、歌剧《费德里奥》、《第4交响曲》、钢琴《热情奏鸣曲》、《第5交响曲(命运)》、《第6交响曲(田园)》、《合唱幻想曲》以及《第7交响曲》、《第8交响曲》。第三阶段是贝多芬生命的最后12年,此时他的创作达到顶峰,每一首曲子都有完整的构思、自由奔放的曲式、深刻而真挚的表现力,将音乐所能展现的能量推到最高峰。此时最具影响力的作品有:《庄严弥撒曲》、《第9交响曲(合唱)》,以及带有崭新风格的弦乐四重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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