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的ETC速通卡外地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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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的ETC速通卡在外地也可以使用。2010年9月,京津冀区域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正式开通,2013年12月,系统实现京津冀鲁晋联网。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划,到2014年年底,京津冀鲁晋区域、长三角区域及陕西、辽宁、湖南等14个省份将完成联网。北京用户持速通卡可畅行14个省市高速公路并实现非现金支付。
部分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号段为11010808XXXXXXX、11010745XXXXXXXX的速通卡及配套使用的电子标签(货车除外)目前只能通行京津冀区域,如用户有通行山东、山西等其他11个省市联网区域的需求,须将速通卡及电子标签免费升级后方可使用。
扩展资料:
收费站区设有ETC车道,应确保速通卡正确插入速通电子标签,不停车通过收费站;收费站区没有ETC车道,用户须将速通卡从速通电子标签中取出,停车刷卡通过。
装有速通电子标签的车辆,通过ETC车道时,车速不得超过现场限速标志规定的时速,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当发现ETC车道内停有车辆时,请在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之后等待。 刷卡通行与领取通行券通行不能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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