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劝退学生的行为,合法吗?
大学劝退学生的行为是合法的,在学生的学分修不够无法正常毕业时,学校是有权劝学生退学的,而且学校劝退学生这类行为通常是发生在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情况下,且情节恶劣行为严重,屡教不改,导致学校无法再从轻处罚,只能选择劝退的方式给予学生处分。
而学校劝退学生的行为是由学校直接发起,并不涉及到有关法律层面的问题,因而在法律上来说,学校劝退学生的行为是合法的,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事实上劝退并不算是最严厉的学校处罚,还有一类处罚是强制性开除学校,达到这种程度的学生想必真的是犯了极为严重的错误。
学校对于学生的处罚规定都是依据相关的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犯了什么程度的错误,需要接受学校相应的处罚。通常来说,学校都会为学生考虑,尽量减少对学生以后档案的影响,将学生引导走向好的道路上,但无奈总有一些屡教不改者,他们并不将自己的学业看得多么重要,也辜负了学校的一番苦心。
教师既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教师需要做到平等地对待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因为学生过于顽劣就放弃了对学生的教导,如果一个老师都放弃学生,那么大部分学生只会更加自暴自弃。学校做出劝退学生的行为一定是要基于学生确实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方可实施劝退。如果高校出于因不公正的考量而作出劝退学生的决定,那么这类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了,学生有权举报高校,前提得是确实是校方的过错。为避免出现劝退行为,希望学生们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莫要因为年少时的顽劣,影响自己的一生。
先上答案,学校是有权利劝退学生的。
在这里先引用一下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如图所示。
有上面可见,满足这八条之一后,经由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即可决定是否劝退学生(此处需注意,可能存在违反规定但不劝退的情况,比如近期发生的浙江大学对犯罪判刑的大学生只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但是也可以看到这些条例总体来说比较宽松,只有违反国家法律,或者情节极其严重的抄袭行为,以及屡次违反校规、屡教不改的情况才会被劝退。
但是,劝退的标准不仅仅只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所规定,各所大学自己的校规也可以进行“定制化”规则,虽然只能用来约束本校师生,却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学校校规不能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或其他法律有所冲突。举个例子,比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即可劝退,而学校却规定“凡是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都可劝退”,如此情况即可视为冲突,可以不予执行。相反,若学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不可作为劝退理由”(当然,一般学校不会有这种规定),则可算作更加宽松的管理要求,不会被视为冲突,且具备法律效力,这与上文提到的浙江大学之事有些类似,当然那件事要严重的多。
另外,部分学校的校规可能存看起来不合理的劝退规定,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学校需要提交合理合法的证据,否则法院会判处该规定无效,并命令修改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