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关爱的事例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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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然而,未成年人的权益却时常被侵犯,如何去减少这些事件的发生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案例1:
残疾少年阿鹏、阿成上学难
【事件】家住西宁市湟中县拦隆口镇班仲营村13岁的阿成和15岁的阿鹏自小患有疾病,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上学。看着兄弟俩整天呆在家里,父母急在心头。在四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2007年8月15日,父亲邵应海来到省妇联,请求为孩子联系残疾人学校上学事宜。
【维权经历】经过多方咨询、查找各类残疾人学校的相关信息(主要是接收条件),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省妇联工作人员为邵应海提供了省特殊教育学校、湟中县职业技术学校残疾人培训班、省某智障人士社区服务工作站三所学校。但因两个孩子早期未接受过系统的康复治疗与训练,随班就读或上残疾人学校有一定困难,最终,邵应海夫妇将两个孩子送进了省某智障人士社区服务工作站托养、教育、训练。就此事,省妇联以“残疾少年儿童辍学事件的思考”为题向有关部门作了反映。
案例2:
白血病少女晓玲治病难
【事件】2007年8月20日,西宁市城中区居民刘书香夫妇拖着疲惫的身躯敲响了省妇联权益部的门。原来,他们正在上高二的女儿晓玲被医院确诊患有白血病,需要数十万元医疗费。贫困的家庭根本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
【维权经历】经过调查核实,省妇联权益部立即联系了省民政厅慈善总会等单位,刘书香夫妇也向西宁市政府、民政局、教育局、共青团西宁市委等多家单位求助。与
然而,未成年人的权益却时常被侵犯,如何去减少这些事件的发生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案例1:
残疾少年阿鹏、阿成上学难
【事件】家住西宁市湟中县拦隆口镇班仲营村13岁的阿成和15岁的阿鹏自小患有疾病,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上学。看着兄弟俩整天呆在家里,父母急在心头。在四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2007年8月15日,父亲邵应海来到省妇联,请求为孩子联系残疾人学校上学事宜。
【维权经历】经过多方咨询、查找各类残疾人学校的相关信息(主要是接收条件),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省妇联工作人员为邵应海提供了省特殊教育学校、湟中县职业技术学校残疾人培训班、省某智障人士社区服务工作站三所学校。但因两个孩子早期未接受过系统的康复治疗与训练,随班就读或上残疾人学校有一定困难,最终,邵应海夫妇将两个孩子送进了省某智障人士社区服务工作站托养、教育、训练。就此事,省妇联以“残疾少年儿童辍学事件的思考”为题向有关部门作了反映。
案例2:
白血病少女晓玲治病难
【事件】2007年8月20日,西宁市城中区居民刘书香夫妇拖着疲惫的身躯敲响了省妇联权益部的门。原来,他们正在上高二的女儿晓玲被医院确诊患有白血病,需要数十万元医疗费。贫困的家庭根本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
【维权经历】经过调查核实,省妇联权益部立即联系了省民政厅慈善总会等单位,刘书香夫妇也向西宁市政府、民政局、教育局、共青团西宁市委等多家单位求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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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了我们的权利。在法律的规定下,我们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学习知识,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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