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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题意
路程 甲:乙=6:5
时间 甲:乙孙庆=11:10
因为速度=路程÷时间,所则友握以
速度 甲:乙=6/11:5/10=60/110:55/110=60:55=12:11
答:甲乙两告袜人的速度比是12:11。
路程 甲:乙=6:5
时间 甲:乙孙庆=11:10
因为速度=路程÷时间,所则友握以
速度 甲:乙=6/11:5/10=60/110:55/110=60:55=12:11
答:甲乙两告袜人的速度比是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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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誉族程:甲=乙(1+1/5)=(6/5)乙
时间:甲=乙(1-1/11)=10/11乙
速度:甲:6/5 ÷ 10/11 乙=33/25乙
所以昌虚岁:甲速度耐睁:乙速度=33:25
时间:甲=乙(1-1/11)=10/11乙
速度:甲:6/5 ÷ 10/11 乙=33/25乙
所以昌虚岁:甲速度耐睁:乙速度=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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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乙走的路程为X,甲用的时间为Y
则五分之腔庆六X除以Y比陵樱上X除以十一分之十Y
等于尺圆丛12:11
则五分之腔庆六X除以Y比陵樱上X除以十一分之十Y
等于尺圆丛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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