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该到哪里的法院?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我国离婚案件的管辖适用地域管辖一般原则,例外适用“被告就原告”原则。
我们先说一下“原告就被告”情形,也就是需要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的情形。
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我们解释一下这两个地方。被告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被告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户籍地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均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法院管辖。
我们再来看一下,离婚案件管辖的例外情形,也就是“被告就原告”的主要情形:
对不居住在中国领域内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被告被注销户籍,原告未被注销户籍的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我们先说一下“原告就被告”情形,也就是需要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的情形。
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我们解释一下这两个地方。被告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被告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户籍地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均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法院管辖。
我们再来看一下,离婚案件管辖的例外情形,也就是“被告就原告”的主要情形:
对不居住在中国领域内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被告被注销户籍,原告未被注销户籍的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展开全部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22-08-27 · 专注法律知识咨询,有事问一问
关注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若被告单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免费律师咨询 免费
一个电话解决您的烦恼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咨询律师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77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